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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部门单位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项目代码清单

编号

审计对象

1

外交部

2

发展改革委

3

教育部

4

科技部

5

工业和信息化部

6

国家民委

7

公安部

8

监察部

9

民政部

10

司法部

11

财政部

12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13

国土资源部

14

环境保护部

15

住房城乡建设部

16

交通运输部

17

原铁道部

18

水利部

19

农业部

20

商务部

21

文化部

22

原卫生部

23

原人口计生委

24

人民银行

25

国资委

26

税务总局

27

工商总局

28

质检总局

29

原新闻出版总署

30

原广电总局

31

体育总局

32

安全监管总局

33

旅游局

34

新华社

35

中科院

36

工程院

37

发展研究中心

38

行政学院

39

地震局

40

气象局

41

银监会

42

证监会

43

保监会

44

社保基金会

45

自然科学基金会

46

信访局

47

能源局

48

国防科工局

49

海洋局

50

民航局

51

档案局

52

供销合作总社

53

中央统战部

54

中央外宣办

55

光明日报社

56

共青团中央

57

中国文联


外交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0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外交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外交部本级和所属机关及驻外机构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外交学院、中国国际问题研究所(以下简称国研所)等3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外交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266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审计结果表明,外交部重视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完善相关制度,采取措施强化预算约束,预算执行基本符合预算法及其他财经制度的规定,会计核算比较规范,认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12年,部本级自行改变项目支出内容,涉及预算金额487.08万元;两个项目超预算支出,涉及金额768.68万元。
  2. 2012年,部本级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其中: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程序,自行购买电梯设备、办公家具等,涉及金额3768.29万元;未经公开招标,直接委托出版社印制有关画册和书籍,支付费用287.28万元;在非定点饭店召开会议18个。
  3. 2012年,部本级项目工程采购支出3090.34万元,未按规定实行财政直接支付。
  4. 截至2013年2月底,部本级仍未将2010年项目结余资金13.58万元纳入预算。
  5. 2012年,部本级有8个会议超标准列支62.51万元;有7个因公出国(境)团组超标准列支70.1万元。
  6. 2012年,部本级超范围列支出国费用1396.29万元。
  7. 2012年,所属外交学院申报获得教室加装空调改造项目预算350万元,实际支出198万元,执行率只有57%;申报获得学生宿舍、综合楼楼梯间封闭工程项目预算25万元,当年未执行。
  8. 2012年,所属外交学院和国研所未经批准在科目间调剂使用资金,其中:外交学院1201.17万元,国研所98.8万元。
  9. 2012年,所属国研所未按预算项目进度购置设备,造成63万元设备闲置。
  此外,部本级还存在处置国有资产未履行审批手续、未建立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评价制度等问题。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12年,部本级委托无相关资质的所属服务中心承包部分部属工程,涉及金额1263.19万元。
  2. 2012年,所属服务中心86台计算机使用非正版软件。
  3.2012年,所属国研所的课题费报销凭证中,有57万元发票不合规。
  此外,2012年,部本级有56个因公出国(境)团组未纳入年初计划。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自行改变项目支出内容、超预算支出的问题,要求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对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程序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对未按规定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规定;对项目结余资金未纳入预算的问题,要求收回上述资金并纳入预算管理;对所属外交学院部分教室改造等项目执行率较低的问题,要求今后应根据实际需求情况编报预算;对所属外交学院和国研所调剂使用资金的问题,要求今后应严格按照预算支出范围使用预算资金;对国研所设备闲置的问题,要求按照实际需求购置资产;对未履行审批手续处置国有资产的问题,要求加强管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对未建立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评价制度问题,要求建立上述制度;对服务中心承包的工程,要求加强质量验收并做出相应处理;对86台计算机使用非正版软件问题,要求严格执行软件正版化有关规定;对国研所课题费发票不合规问题,要求严格发票审核,据实核算支出;对超标准列支会议费、出国费的问题,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出国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外交部应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加大对所属单位的管理和监督力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外交部在审计前进行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于审计指出的问题,外交部正在积极整改。对以前年度项目结余资金的问题,已调整资金计划;已对闲置设备采取整改措施;对使用非正版软件的问题,已制定整改计划,计划于2013年全部实现正版化。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
  
  
  

发展改革委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发展改革委)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发展改革委本级和所属宏观经济研究院、国家节能中心等5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发展改革委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委本级和18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发展改革委2012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111 348.8万元,发展改革委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100 165.43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1 183.37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发展改革委本级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90 434.66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81.22%。审计查出2012年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455.52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4.6万元。上述问题对发展改革委2012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发展改革委重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积极采取措施,强化预算约束,加强结余资金管理,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此次审计的发展改革委本级及所属单位预算收支基本符合预算法和其他财经法规的规定,财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和财务制度的规定,对以前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12年,所属能源研究所公务接待费实际支出179.57万元,超出预算130.57万元。
  2. 2012年,所属国家节能中心在专项资金中提取管理费129.15万元,放在往来账核算,其中35.1万元用于发放工作性津贴。
  3. 2012年,委本级有3个会议在非定点饭店召开,涉及会议费支出48万元。所属宏观经济研究院有8个会议在非定点单位召开,涉及会议费支出60.15万元;有金额9.38万元的印刷业务在非定点印刷机构印刷。
  4. 2012年,委本级有9个会议超标准列支15.96万元;28个因公出国(境)团组超标准列支62.31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截至2012年底,所属能源研究所、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分别有39台和18台计算机安装了未经授权的office办公软件。
  2. 2012年,委本级接受所属单位资助因公出国(境)费用4.6万元。
  此外,2012年,委本级有42个因公出国(境)团组未纳入年初计划,9个团组存在超过规定天数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能源研究所公务接待费超预算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控制招待费支出,严格按预算执行;对国家节能中心财政专项资金收入在往来账核算等问题,要求调整有关会计账目,严格控制资金使用范围;对宏观经济研究院部分会议和印刷业务未执行政府集中采购有关规定等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对部分所属单位安装使用未经授权的办公软件的问题,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购并安装使用正版软件;对超标准列支会议费、出国费等问题,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出国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发展改革委应加强对所属单位预算执行的管理和财务监督检查,促进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预算执行和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发展改革委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已督促所属有关单位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能源研究所就科研成本列支工资性支出问题,已按审计意见调整了相关账目和决算报表。

  附件:1.发展改革委2012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发展改革委2012年度重点审计单位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  

 

教育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教育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北京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和华北电力大学等3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教育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106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教育部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024.29亿元,教育部决算(草案)反映当年财政拨款支出939.83亿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84.46亿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教育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120.2亿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11.74%。审计查出2012年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58 385.06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5076.5万元。上述问题对教育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教育部重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不断细化预算编制,推动各单位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强化预算执行。此次重点审计单位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对以前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2年,部本级利息收入等7825.03万元未编入部门预算。
  2.2012年,部本级在项目经费中列支的会议费695.49万元,没有纳入会议费预算管理。
  3. 2012年,部本级有3个因公出国(境)团组超标准列支2.41万元;有2个会议超标准列支54.38万元。
  4.2012年,部本级未经批准将公用经费775.53万元用于弥补人员经费。
  5.2012年,部本级计列所属高等教育出版社(以下简称高教社)2个项目决算支出26600万元,但高教社实际支出仅为1706.21万元,导致多计决算支出24 893.79万元。
  6. 2012年,部本级及2家所属单位政府采购不规范。其中:部本级724.20万元政府采购支出,未编报政府采购预算;部本级、北京大学和北京交通大学未实施公开招标采购1102.84万元;北京大学和北京交通大学未经财政部核准采购进口设备17 133.06万元、未实施政府集中采购4900.39万元。
  7.2012年,所属高教社将“宣传文化发展专项”经费277.94万元,用于与该项目无关的支出。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12年,部本级将4个会议的14.41万元支出转嫁给下属单位,将3个会议的18.61万元支出转嫁给其他单位。
  2. 2011年至2012年,所属北京大学等66所高校国有资产处置收入扣除相关税费后合计5043.48万元未上缴国库,其中2012年收入2230.42万元。
  此外,2012年,部本级计划外召开1个三类会议,有25个团组存在超过规定人数或超天数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部分收入没有编入部门预算的问题,要求今后将全部收入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对部分会议费支出没有纳入会议费预算管理的问题,要求今后按规定编制会议费预算;对未经批准将公用经费用于弥补人员经费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预算;对多报决算支出的问题,要求调整决算(草案);对政府采购不规范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对高教社将专项经费用于与项目无关支出的问题,要求归还原资金渠道;对部分高校国有资产处置收入未上缴国库的问题,要求及时缴入国库并相应调整决算(草案);对计划外召开会议,以及会议超过规定人数和天数等问题,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教育部应进一步规范部门预算管理,严格按预算批准的用途使用财政资金,切实加强政府采购和非税收入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教育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高教社已将资金按原渠道归还,教育部已通知相关高校按规定将国有资产处置收益缴入国库,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

  附件:1.教育部2012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教育部2012年度重点审计单位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

 

科技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科技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科技部本级和所属国家遥感中心(以下简称遥感中心)、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以下简称中信所)、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以下简称战略院)、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以下简称火炬中心)、国家科技风险开发事业中心(以下简称风险中心)等5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科技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科技部本级和19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科技部2012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2 990 769.37万元,科技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2 936 255.55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54 513.82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科技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2 375 678.49 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79.43%。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02 084.04万元,其中2012年38 255.03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9731.38万元。上述问题对科技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本次审计的科技部本级和所属单位的预算编报、预算执行基本符合预算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财务管理制度比较健全,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和相关财会制度的规定,对以前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截至2012年底,部本级有项目资金结余30 693.58万元自2005年以来在往来科目挂账,未纳入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管理。
  2. 未经批准自行调整项目预算3088.36万元。
  (1)2007年至2012年,部本级未经批准,自行从专项资金中安排所属遥感中心工作经费1896.20万元,其中2012年206.78万元。
  (2)2012年,所属火炬中心未经批准在创新基金管理费项目中列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1192.16万元。
  3. 2012年,部本级未经财政部批准,将承担的专项预算共计20 708万元下达给相关所属单位。
  4.2012年11月、12月,部本级采取以拨作支方式将“科技改革与发展专项经费”等2635.35万元拨付至所属单位等,至2012年底,实际仅支出25.21万元,造成决算多计支出2610.14万元。
  5. 2012年,部本级向财政部申报并获批复的21个项目没有项目申报文本,也未包含在科技部项目库中,涉及预算金额4204万元。
  6. 2012年12月,部本级在年初未编制相关预算的情况下,用以前年度结余资金安排支出2321万元。
  7. 2012年,部本级及6家所属单位部分政府采购事项管理不规范,其中:部本级9个会议未在政府集中采购定点单位召开,会议费支出共计146.87万元;所属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战略院、中国21世纪管理中心、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直接指定物业服务单位,支付费用763.25万元;所属火炬中心未经公开招标,将“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20年成就展”直接委托机关服务中心及其控股企业承办,支付费用2120万元;所属遥感中心自2005年至2012年自行确定13个项目的总承包单位,合同总金额3.51亿元,其中2012年的3个项目合同总金额3686.22万元。
  8. 2012年,部本级将7个司局承担的项目调研经费等260万元,拨付到所属8家事业单位核算。
  9. 2012年,部本级有6个会议超标准列支18.38万元;有5个因公出国(境)团组超标准列支6.83万元。
  10. 2009年至2012年10月,所属知识产权中心在课题经费中列支职工食堂餐卡充值费13.48万元、报销与课题无关的职工个人交通费用30.15万元,其中2012年10.8万元。
  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未经批准对外投资,涉及金额1205万元。
  (1)2011年12月,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及其专家公寓未经批准,共同出资790万元成立公司。
  (2)1997年至2001年,所属专家公寓未经批准,向3家企业投资共计415万元。截至2012年底,已确认损失330万元。
  2. 未经批准对外出租房产。
  (1)2012年,所属专家公寓未经批准,将其使用的部本级房产对外出租,租金收入308.30万元未上缴中央财政。
  (2)2012年,所属中信所未经审核或审批,将房屋对外出租,取得租金收入794.55万元。
  3. 截至2012年底,部本级2004年以前形成的应收账款5918.04万元未及时清理。
  4. 审计抽查科技部7家所属单位的214台计算机中,有72台使用非正版操作系统;131台使用非正版办公软件。
  5. 2011年2月,所属风险中心违规购买风险理财产品200万元,并于2012年到期收回资金。
  6. 2012年,所属火炬中心在举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20周年工作会及成就展”期间,购买并赠送礼品及纪念品合计55.65万元。
  7. 2012年,所属交流中心组织的台湾考察团自行游览了报批行程以外的2个景区。截至2013年3月1日,该考察团尚未形成考察报告。
  8. 2012年9月,部本级将在乌鲁木齐召开的两个会议日程由4天合并压缩为1天,安排与会人员参观有关风景区,并在会议费中承担食宿费用18.24万元。
  9. 2012年,部本级向所属单位转嫁因公出国(境)支出24.62万元。
  10. 2012年12月,所属火炬中心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自行将本中心零余额账户中的创新基金管理费1206.98万元转至本中心基本存款账户,用于归垫资金。
  此外,2011年以来,科技部将2009年已撤销并清算的青岛培训中心拆迁补偿款6411.32万元,在其所属单位往来款科目挂账;2012年,部本级有24个因公出国(境)团组未纳入年初计划,5个团组存在超过规定人数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专项资金结余长期挂账的问题,要求将上述资金纳入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管理,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未经批准自行调整和细化预算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虚列当年项目支出的问题,要求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未按规定申报预算和无预算支出的问题,要求按规定进行项目申报;对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对知识产权中心扩大开支范围的问题,要求将有关资金归还原渠道,调整相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在所属事业单位核算本级司局调研经费的问题,要求将调研经费收回本级核算和管理;对机关服务中心和专家公寓未经批准对外投资的问题,要求补办审批手续,并加强对所属单位对外投资事项的监管;对专家公寓未经批准对外投资的问题,要求按照有关规定,将上述投资情况报科技部审核认定;对专家公寓未经批准对外出租本级房产的问题,要求将租金收入按规定上缴中央财政;对中信所未经审核或审批对外出租房产的问题,要求补办审核或审批程序;对应收账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的问题,要求尽快清理催收;对部分所属单位使用非正版操作系统和办公软件的问题,要求按规定使用正版软件;对向参加会议人员发放纪念品的问题,要求加强监督管理,从严控制庆典活动的规模和经费支出;对自行调整行程的问题,要求加强出国费、会议费管理,严格按规定执行;对超标准列支会议费、出国费等问题,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出国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科技部应加强预算编制工作,严格预算执行,视并完善项目库建设,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和软件正版化工作,加大对所属单位的监督管理力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科技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科技部高度重视,已督促本级和所属有关单位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各项问题正在整改中。
  
  附件:1.科技部2012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科技部2012年度重点审计单位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

 

工业和信息化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工业和信息化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电子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中国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等12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工业和信息化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本级和67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审计结果表明,工业和信息化部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2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对以前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2年,部本级未按进度提前支付项目预算资金380万元,至2013年2月底,资金仍闲置未用。
  2.2012年,部本级和3家所属单位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其中:部本级和所属电子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北京理工大学软件和设备采购等实际支出885.85万元,未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部本级“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成果展览会”项目1670.31万元服务未公开招投标;部本级有9个会议在非定点饭店召开;所属电信研究院有22个会议服务未按规定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涉及73.64万元。此外,部本级2个基建项目15 196.77万元工程采购支出未按规定采取财政直接支付方式,而是采取了财政授权支付方式。
  3.2012年,部本级有7个会议超标准列支59.52万元;有4个因公出国(境)团组超标准列支11.55万元。
  4.2010年至2012年,所属电信研究院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6个课题中,违规编制燃料动力费预算308.86万元,其中2012年6.3万元;自行调整4个课题设备费预算583.15万元,其中2012年111.18万元。
  5.2011年至2012年,所属电信研究院以测试化验加工费的名义,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6个课题资金314.77万元转移至其统一管理的2家单位账户,其中2012年92.1万元。
  6.2011年至2012年,所属电子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以支付虚假专利检索费等名义,将11个项目资金130万元拨付下属公司,其中2012年90万元。
  7.所属单位超范围、超预算列支项目资金1375.82万元。
  (1)2010年至2011年,所属电信研究院使用国家重大专项财政资金给长期借调员工发放劳务费68.7万元。
  (2)2011年至2012年,所属电子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在项目中违规分摊人员工资578.58万元、超预算分摊管理费534.38万元,其中2012年531.66万元;部分人员通过编造虚假劳务费人员名单,套取专项财政资金131万元,其中2012年发生68.32万元。
  (3)2012年,所属电子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下属北京信源电子信息技术公司在其承担的电子发展基金项目中将63.16万元用于其他支出。
  8.2011年至2012年,所属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以不完整和不真实的基础材料申报并获得财政专项补助1150万元,其中2012年650万元;还将项目资金25万元以委托业务费形式转入中国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协会。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0年,部本级未经审批将部分办公用房长期使用权转让给所属事业单位,涉及金额18 808.92万元。
  2.2011年,部本级自行审批所属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购置办公楼,截至2012年底已支付2454万元。
  3.2012年,部本级将4个会议的70.24万元支出转嫁给其他单位;向其他单位转嫁因公出国(境)支出5.02万元。
  4.1994年至1995年,原电子工业部计算机与信息化推进司将482.73万元账外存放,截至2012年底已支出368.04万元。
  5.2012年,所属电子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未经批准,将一处房产对外出租;未及时收取另一处房产承租单位2011年和2012年房屋租金1000万元。
  6.2011年至2012年,所属通信计量中心违规将检测资质出借给下属全资子公司五龙电信技术公司开展检测业务,后者共取得检测业务收入16 451.33万元。
  7.2010年至2012年,所属电信研究院将部分检测收入1383.9万元存入其全资子公司瑞特电信技术公司(以下简称瑞特公司)账户,其中2012年1098.81万元;通过签订虚假技术服务协议,从瑞特公司账内向电信设备检测代理人支付中介费88.8万元,其中2012年22万元;通过瑞特公司与旅行社签订的虚假技术服务合同,在瑞特公司账内报销职工出行费用27.45万元。
  此外,2012年,部本级计划外召开13个三类会议;有19个因公出国(境)团组未纳入年初计划,1个团组擅自增加出访城市。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未按项目进度支付项目预算资金的问题,要求收回资金;对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规范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报;对2个基建项目未采取财政直接支付方式支付资金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对所属电信研究院违规编制燃料动力费预算、自行调整设备费预算等问题,要求规范预算编报,严格执行预算;对所属电信研究院以测试化验加工费名义转移财政资金、使用国家重大专项资金给长期借调员工发放劳务费等问题,要求将资金收回并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所属电子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违规分摊人员工资和管理费、以支付虚假专利检索费等方式向下属公司拨付资金以及下属公司在项目中扩大范围列支等问题,要求将资金收回并调整相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所属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项目申报材料不真实获得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将项目经费以委托业务费名义转入协会等问题,要求严格申报,将资金收回并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未经审批将部分办公用房长期使用权转让给所属事业单位以及自行审批购置办公楼等问题,要求按规定补办相关手续;对原电子工业部计算机与信息化推进司账外存款的问题,要求收回结余资金;对所属电子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未经批准出租房产、未及时收取房租等问题,要求补办房产出租相关手续,收回房租;对所属通信计量中心违规出借资质的问题,要求今后不得出借资质;对所属电信研究院转移检测收入、以虚假合同列支费用等问题,要求加强管理;对超标准列支会议费、计划外召开会议及出国等问题,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出国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对审计发现的有关问题,已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工业和信息化部应进一步加强预算和财务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支出范围使用资金;加强项目管理,健全项目资金使用监管机制;加大对所属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不断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促进有关单位严格遵守财经法规。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和整改。对本级未按项目进度支付预算资金、原电子工业部账外存款问题,已收回资金;对本级和所属单位预算编报不规范、自行调整预算等问题,表示今后将规范预算编报、严格预算执行;对政府采购制度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表示今后将严格按相关制度规定执行;对所属单位项目申报不实问题,表示今后将严格申报;对所属单位转移财政资金、在项目中违规分摊人员工资和管理费、扩大项目支出范围等问题,相关单位已收回资金,调整相关会计账目;对所属单位未将部分收入纳入账内核算,以虚假协议支付相关费用等问题,表示今后将加强管理;对所属单位部分房屋出租未履行报批手续问题,所属单位已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报送相关请示,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核后将报财政部备案;对所属单位违规出借资质问题,表示今后不再发生。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
  
  

国家民委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民委)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国家民委本级和所属中央民族大学(以下简称中央民大)、中央民族歌舞团(以下简称民族歌舞团)、民族文化宫等11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国家民委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国家民委本级和20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国家民委2012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581 333.29万元,国家民委决算(草案)反映的财政拨款支出492 841.27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88 492.02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国家民委本级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199 957.47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34.4%。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6959.53万元,其中2012年6211.77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9 806.85万元。上述问题对国家民委2012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国家民委2012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1年和2012年,委本级及所属5家单位自行改变专项支出的内容,涉及预算资金967.77万元,其中2012年567.77万元。
  2. 2012年,委本级采取以拨作支方式将项目预算641.4万元拨付相关单位,实际仅支出217.59万元,造成决算多计支出423.81万元。
  3. 2012年,委本级及3家所属单位在6个项目中列支与项目无关的公用经费、工程改造费等支出共计613.39万元。
  4. 2012年,委本级超预算支出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和会议费390.68万元,无预算或超预算支出出国费90.9万元,超标准列支会议费92.37万元、出国费9.21万元,虚列会议费支出7.92万元转至账外存放。
  5. 2012年,委本级及4家所属单位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管理不够规范,其中:委本级无预算实施会议服务采购602.97万元,所属中央民大无预算实施采购297.09万元、中央民族干部学院无预算实施采购1500万元;所属信息中心超预算采购79.54万元;委本级及所属中国民族语文翻译中心未在定点饭店召开会议,涉及金额169.74万元。此外,2010年,中央民大未公开招标,直接与2家公司签订3年期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金额共计514.15万元,其中2012年166.39万元。
  6. 两家所属单位预算编报不够完整和真实。
  (1)所属中央民大和民族文化宫在编制2012年预算时,未将所属经费自理单位纳入预算编制范围。
  (2)2012年,所属民族文化宫编报项目预算中,虚报库房租金282.88万元,并将获取的租金支付所属事业发展中心。
  (3)2012年,所属中央民大在两个项目预算中重复申报学生公寓的插座改造、房屋粉刷等内容70.12万元。
  7. 2012年,委本级及所属单位未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活动中关于机票、护照等相关管理规定,涉及金额569.71万元。
  8.2012年,所属中国民族语文翻译中心、中央民族干部学院、中国民族博物馆未经批准在不同科目(项目)间调剂使用预算资金277.28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截至2012年,所属民族歌舞团业务楼改扩建工程擅自增加建设面积9848平方米,超概算约1.26亿元。
  2. 2012年,所属机关服务局违规动用应上缴国库的委本级拆迁款897.51万元用于自筹资金的基建项目。
  3. 2011年和2012年,所属中央民大非学历教育研究生学费收入488.67万元未上缴财政专户,其中2012年发生285.07万元。
  4. 2012年,委本级主管的中国少数民族对外交流协会违规向国家民委出国团组收取签证代办费13.5万元。
  5. 委本级向所属单位转嫁因公出国(境)支出9.48万元。
  6. 2011年和2012年,委本级及所属民族文化宫相关出租和处置收入132.29万元未按规定上缴中央国库,其中2012年125.1万元;所属民族文化宫未经批准处置国有资产1549.76万元,其中2012年1223.67万元。
  7. 2012年,委本级支出43万元开发、升级了软件系统,未将软件开发成果计入资产。
  8. 2012年,委本级将2个会议的0.64万元支出转嫁给下属单位,将9个会议的88.81万元支出转嫁给其他单位。
  9. 截至2012年底,所属机关服务局有2459.74万元在往来款中挂账3年以上,未及时清理。
  10. 2012年,所属3家单位将部分收入在往来科目核算,造成少计收入940.62万元、少计支出582.83万元。
  11. 抽查委本级及所属单位49台工作用计算机,有45台安装的是非正版办公软件。
  此外,2012年,委本级计划外召开1个三类会议;有3个因公出国(境)团组未纳入年初计划。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预算编制不完整、重复申报财政资金、虚报预算的问题,要求严格预算申报,及时办理政府采购预算调整手续;对扩大项目开支范围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预算,归还原资金渠道;对自行改变项目支出内容和项目支出决算列报不实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预算,未经批准不得自行改变项目支出内容;对超预算、超标准列支“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的问题,要求严格加强支出管理;对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报;对违规动用应缴财政资金用于自筹基建的问题,要求将资金上缴财政;对未按规定程序处置国有资产的问题,要求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严格按有关程序办理资产处置事项;对国有资产出租收益等未按规定上缴的问题,要求尽快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上缴国库;对未及时清理往来款、少计收支的问题,要求尽快清理往来款项,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对未计软件资产的问题,要求将软件资产登记入账;对未及时安装或使用正版软件的问题,要求尽快全面安装和使用正版软件;对向下属单位及其他单位转嫁会议费,以及计划外召开会议和组织出国等问题,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出国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国家民委应改进预算编报和预算管理工作,加强基本建设项目和资产管理,严格“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的管理,将支出控制在年初预算批复的规模内,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国家民委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国家民委在全委范围召开专门会议,部署问题整改,完善相关制度。将2家经费自理单位纳入2014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并严格编报政府采购预算和项目预算;对部分扩大开支范围的问题进行调账处理,今后严格履行预算变更报批程序;加强部门预算精细化管理,避免决算列报不实;进一步完善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管理的规章制度,严格规范出国审批程序及流程;中央民大从2013年起将非学历教育研究生学费上缴财政专户,对物业管理进行公开招标,将房屋出租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委本级和所属单位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安装使用正版办公软件;民族歌舞团少计收入50万元等问题在审计期间已纠正。

  附件:1.国家民委2012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国家民委2012年度重点审计单位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

 

公安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0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公安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公安部本级和所属物证鉴定中心等5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公安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40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审计结果表明,公安部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2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的要求,财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2年,部本级1个项目在年初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情况下,实际发生物资采购金额3057.84万元;14个会议未在非定点饭店召开。
  2. 2012年,所属1家单位未经批准,自行将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396.14万元用于弥补人员经费缺口。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12年,所属1家单位未对基建项目单独建立账目进行独立核算,基建项目支出423.19万元放在往来科目核算。
  2. 2011年3月,所属物证鉴定中心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委托承建单位开工建设基建项目,并分别于当年9月和11月补办了邀请招标和签订施工合同程序。
  3.截至2013年1月,所属物证鉴定中心在结算基建项目价格时,超出批复概算974.86万元。
  此外,2012年,部本级计划外召开三类及以上会议23个,97个因公出国(境)团组未纳入年初计划。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采购物资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对所属单位未经批准动用公用经费等弥补人员经费缺口的问题,要求合理申报预算,今后严格按照预算安排支出;对所属物证鉴定中心基本建设项目先施工后办理项目招标、项目超概算的问题,要求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工程项目招标工作,并补办相关审批手续,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管理规定;对所属单位基本建设项目未单独建立基建账簿核算问题,要求责成其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对计划外召开会议和组织出国等问题,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出国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公安部应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按照规定组织政府采购活动;应督促所属单位进一步严格执行有关财经法规,切实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公安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公安部高度重视,积极进行了整改,对所属单位动用公用经费等弥补人员经费缺口的问题,已做调账处理;对所属单位基本建设项目未单独建立基建账簿核算问题,正在单独建账和调整核算;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

 

监察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0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监察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监察部本级和所属机关综合服务中心、廉政理论研究中心等2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监察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监察部本级和2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监察部2012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19 374.16万元,监察部决算(草案)反映的财政拨款支出12 758.19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6615.97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监察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19 374.16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100%。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800.45万元,其中2012年800.45万元。上述问题对监察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监察部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2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建立健全了内部规章制度,强化了内部管理与控制;对以前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2年,部本级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支出590.25万元,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2.2012年,部本级在预算经费中为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的非预算单位列支水、电、物业费等费用共计210.20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2年,部本级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将产权属于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的部分办公房屋无偿出借给两家所属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的非预算单位,使用面积2345平方米。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政府采购预算编报不完整的问题,要求按规定编报政府采购预算;对扩大预算开支范围的问题,要求归还原资金渠道,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未经批准无偿出借行政办公用房的问题,要求按规定尽快办理相关审批和备案手续。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监察部应进一步加强预算和资产管理,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范围和用途使用资金。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监察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监察部高度重视,认真整改。对政府采购预算编报不完整的问题,已要求相关部门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预算管理制度,今后按照规定编报政府采购预算;对扩大预算开支范围的问题,已要求相关部门追回资金并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未经批准无偿出借行政办公用房的问题,正与有关主管部门协商办理审批和备案手续。

  附件:1.监察部2012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监察部2012年度重点审计单位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


   

民政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民政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民政部本级和所属民政部国家减灾中心(以下简称减灾中心)等4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民政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民政部本级和13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民政部2012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22 348.37万元,民政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100 821.87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21 526.50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民政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96 223.47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78.65%。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665.11万元,全部为当年问题;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4148.64万元。上述问题对民政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民政部重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不断完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本次审计的部本级及所属单位积极组织2012年度预算执行工作,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2年,部本级及所属国家康复辅具研究中心附属康复医院(以下简称康复医院)在“城乡社区建设”、“基本运行维护费”等26个项目中,超范围列支公用经费和人员经费176.26万元。
  2.2012年,所属康复医院采取先将安全和保洁费支付物业公司再收回部分返还款的方式,套取财政资金36.78万元,并将其中的18.39万元用于发放职工劳务费。
  3.2012年,所属国家康复辅具研究中心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向实有资金账户划拨项目管理费37万元。
  4.2012年,部本级在非定点饭店召开会议11个;所属信息中心超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实施政府采购197.17万元。
  5.2012年,部本级4个会议超范围列支49.26万元;14个会议由地方承担会议费158.98万元;1个会议实际未召开,虚列支出2.4万元。
  6.2012年,部本级2个因公出国(境)团组超标准列支7.26万元。
  此外,审计还发现,2012年,部本级政府采购预算金额为   25 409.7万元,政府采购计划金额为19 600.01万元,政府采购计划与政府采购预算不衔接,差额为5809.69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2年,所属减灾中心未及时将委托下属公司代收的房租收入100万元纳入单位统一管理。
  2.截至2012年底,部本级共有32项软件资产未纳入固定资产账管理核算,涉及金额3598.46万元。
  3.抽查部本级56台工作用计算机发现,有6台使用许可已过期的办公软件。
  4.截至2012年底,部本级未及时清理1998年以前形成的往来款442.92万元。
  此外,2012年,部本级计划外召开二类会议3个,5个因公出国(境)团组存在超过规定人数天数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超范围列支经费、所属信息中心超政府采购预算实施政府采购、地方协办单位为部本级承担会议费用、政府采购预算与计划不衔接等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对所属康复医院虚列支出套取财政资金、所属国家康复辅具研究中心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向实有资金账户划拨资金等问题,要求将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对会议费扩大开支范围等问题,要求将留存的会议费收回;对所属减灾中心当年未及时将房租收入纳入单位统一管理的问题,要求将房租收入收回;对软件资产未纳入固定资产账管理核算的问题,要求将固定资产登记入账;对未按规定使用软件的问题,要求对安装使用的非正版软件进行清理;对往来款长期挂账的问题,要求抓紧清理挂账款项;对由地方承担会议费、计划外召开会议,以及因公出国(境)团组存在超过规定人数天数等问题,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出国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民政部应严格按照财政部批准的项目和用途使用预算资金,并加强对所属单位监督和指导,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民政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民政部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于审计期间迅速整改落实。所属国家康复辅具研究中心和所属康复医院分别将37万元、36.78万元财政资金归还原渠道;部本级将留存的会议费全部收回;所属减灾中心已收回房租收入100万元;部本级32项软件资产已全部补录入固定资产账簿;部本级为相关计算机安装了正版软件。

  附件:1.民政部2012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民政部2012年度重点审计单位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
  
  

司法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2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司法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司法部本级和所属煤矿管理局(以下简称煤管局)、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以下简称中警院)等2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司法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司法部本级和13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审计结果表明,司法部本级和本次审计的二级单位比较重视预算管理工作,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核算较为规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2年,部本级未经批准,在“司法协助经费”项目中列支机关公用支出270万元。
  2.2012年,部本级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在非定点印刷单位印刷资料,发生支出170.05万元;在非定点饭店召开会议8个。
  3.2012年,部本级2个因公出国(境)团组超标准列支6.89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0年至2012年,部本级有9个软件系统开发和升级支出286.22万元未作为资产核算,其中2012年支出116.27万元。
  2.所属煤管局2003年投入使用的办公楼,于2012年7月才批复竣工决算报告,但截至2013年3月尚未纳入固定资产核算,原已拆除的办公楼也未进行账务处理。
  3.2012年,部本级将1个会议的106万元支出转嫁给其他单位。
  此外,2012年,部本级计划外召开三类会议48个,11个因公出国(境)团组未纳入年初计划,3个因公出国(境)团组存在擅自延长境外停留时间或增加出访城市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未经批准在不同科目间调剂使用预算资金的问题,要求调整决算;对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对软件系统未作为资产核算和管理的问题,要求将软件升级开发费用增记资产价值,加强软件资产管理;对煤管局办公楼未及时入账的问题,要求尽快办理办公楼资产入账;对超标准列支出国费用、向其他单位转嫁会议费,以及计划外召开会议和组织出国等问题,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出国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司法部应进一步加强预算和资产管理,并强化对所属单位的管理,逐步提高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水平。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司法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司法部专门召开了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要求各单位认真落实审计意见。对煤管局办公楼资产未及时入账的问题,正在对该工程重新进行全面清查、建立资产台账和卡片。
  
  

财政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3年1月至3月,审计署对财政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财政部本级和所属信息网络中心等6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财政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财政部本级和60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本部门2012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344 715.46万元,财政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307 086.62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37 628.84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财政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234 886.93 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68.14%。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2037.93万元,其中2012年968.77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459.95万元。上述问题对财政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财政部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2年度预算执行基本能够遵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基本能够按照会计法及有关规定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重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不断强化内部管理和控制,认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12年,部本级在部门预算中申报职工住宅小区6部电梯更换项目预算180万元,实际执行中项目经费由国管局直接支付和部本级自行调剂解决,客观上造成项目重复申报,180万元项目资金结余。
  2. 2012年,部本级与其他部门共同举办的1个国际会议超标准、超范围列支201万元;主办的另一国际会议超标准列支126万元。
  3. 2012年,部本级15个出访团组扩大开支范围支出7.04万元,147个团组超标准列支192.95万元。
  4. 2012年,部本级2个会议在非定点饭店召开,支出17.4万元;1个会议在旅游城市召开,支出11万元;3个会议超标准支出7.28万元。
  5. 所属离退休干部局财政拨款的基本支出资金大量结转并逐年增加,2010年结转815.15万元、2011年1069.23万元、2012年1295.33万元,未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此外,部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评价试点项目及绩效评价指标选取存在不够适当的问题。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截至2012年底,部本级及所属信息网络中心的已验收并投入使用18个软件均未作为资产登记入账,涉及金额860.08万元。
  2. 2012年,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代为出租部本级7处房产,其租赁收入567.3万元也未按规定上缴国库。
  3. 截至2012年底,所属机关服务中心3名人员在下属企业任职后未按规定划转工资关系,仍在机关服务中心领取薪酬32.57万元。
  4. 抽查发现部本级有2台工作计算机未安装正版办公软件。
  此外,2012年,部本级计划外召开三类会议17个,61个因公出国(境)团组未纳入年初计划。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职工住宅小区电梯更换项目多安排经费的问题,要求将重复安排的资金上缴中央财政;对在华国际会议超支、出国团组扩大开支范围、在非定点饭店及旅游城市开会、在下属企业任职仍在原单位领取薪酬、2台计算机未安装正版办公软件等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对离退休干部局财政拨款大量结转闲置的问题,要求适当压缩离退休干部局财政拨款总额,积极消化结转资金;对软件未作为资产登记入账的问题,要求将软件资产登记入账,对现有软件进行全面清理、检查,建立软件资产账卡;对出租房产未经批准且未按规定上缴房屋出租收入的问题,要求将出租收入按规定扣除相关税费后上缴国库,并尽快办理房产出租审批手续;对超标准列支会议费、计划外召开会议和组织出国等问题,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出国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财政部应进一步增强预算编制的准确性、科学性,建立健全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控制和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财政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财政部已制定了措施,正在整改中。

  附件:1.财政部2012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财政部2012年度重点审计单位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0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下简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本级和所属信息中心、国际交流服务中心、社会保障能力建设中心等3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本级和28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2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293 218.54万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248 184.33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45034.21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189 999.29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64.8%。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3323.52万元,其中2012年2718.61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5419.27万元。上述问题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重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了预算管理网络,规范了财务报销流程,强化了内部审计机制建设。本次审计的部本级和所属单位2012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认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2年,部本级自行调整10个项目的部分支出内容,涉及预算支出1314.99万元,
  2.2012年,部本级4个项目中部分预算申报内容重复,涉及资金232万元。
  3.2011年至2012年,部本级及所属信息中心分别立项,建设了内容、用途基本相同的法规政策查询数据库,共安排资金183.01万元(其中2012年79.6万元)。此外,所属国际交流服务中心也建设了部分内容重复的法规政策数据库。
  4.截至2012年底,部本级及所属单位共计使用财政资金913.5万元(其中2012年412万元)建设的5个信息系统项目,均不同程度存在部分功能无法使用、建设目标未完全实现、交付后尚未使用等问题,影响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5.2012年,部本级超基本支出政府采购预算实施政府采购472.16万元,10个会议在非定点饭店召开。
  6.2012年,部本级有19个会议存在超标准支付会议费或由地方负担会议费的问题,涉及金额165.22万元。
  7.2012年,部本级超范围列支出国费用11.53万元,另有10个因公出国团组超标准支付住宿费31.11万元。
  此外,部本级在编报2012年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项目预算时,未将580万元预算资金细化到各个子项目。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截至2012年,部本级及所属单位16个软件系统未按规定进行资产登记、核算与管理,涉及资金974.5万元。
  2.2011年至2012年,所属信息中心未经审批,以技术服务费的形式收取培训及考试费98.1万元,其中2012年71.95万元。
  3.截至2013年2月,所属社会保障能力建设中心尚未对2009年交付使用的康体综合楼等工程进行竣工财务决算,涉及投资4346.67万元。
  4.部本级1271台在用的工作计算机中,1134台使用了非正版办公软件,900台未安装正版杀毒软件。
  此外,2012年,部本级计划外召开三类会议250个,20个因公出国(境)团组未纳入年初计划,47个因公出国(境)团组存在超过规定人数天数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未经批准调剂使用项目预算资金、项目申报内容重复、重复建设法规政策数据库、出国费会议费支出不规范等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对部本级及所属单位信息系统建设未达到预期目标、部分项目建而未用等问题,要求今后强化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果,研究制定预算资金绩效考核办法,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对超预算实施政府采购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政府采购预算的执行;对自行开发的软件资产未按规定进行登记、核算与管理的问题,要求及时清理自行开发的软件系统,按规定进行管理核算;对信息中心未经批准擅自收取培训考试费的问题,要求报经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明确收费性质和定价形式;对社会保障能力建设中心基建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的问题,要求尽快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对使用非正版软件的问题,要求按规定尽快安装正版软件;对超标准列支出国费、会议费,以及计划外召开会议和组织出国等问题,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出国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应加强对项目申报的统筹管理,强化对预算执行的控制,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对所属单位的财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对未经批准调剂使用项目预算资金、项目申报内容重复、重复建设法规政策数据库等问题,表示今后要加强预算编制的统筹协调和预算执行管理,加强对项目预算申报内容的审核,避免重复申报,确需调整预算内容的,严格按规范程序操作;对会议费支出不规范的问题,表示今后要加强会议费支出管理,已制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议管理办法》;对出国费支出不规范的问题,表示今后要加强出国费的预算审批和核销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出国团组的管理;对部本级信息系统建设未达到预期目标,使用非正版软件等问题,表示要加快相关信息系统的建设步伐,研究制定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尽快完成预期目标,6月底前完成部机关正版软件的安装;对超预算实施政府采购的问题,正在研究修订部《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对自行开发的软件资产未按规定进行登记、核算与管理的问题,表示要及时清理近年来自行开发的软件系统,将软件产品纳入资产管理范围;对信息中心未经批准擅自收取培训考试费的问题,已责成信息中心向物价部门申请前台技术支持商的培训和技术考试收费标准。

  附件: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2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2年度重点审计单位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
  
  

国土资源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3年1月至3月,审计署对国土资源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国土资源部本级和所属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以下简称土地规划院)、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发展研究中心)等14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国土资源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国土资源部本级和66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国土资源部2012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987 673.92万元,国土资源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782 578.2万元,其中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205 095.72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国土资源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467 098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47.29%。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7113.88万元,其中2012年6175.6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7667.38万元。上述问题对国土资源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国土资源部重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积极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财务信息系统在线监管,预算和财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此次审计的国土资源部本级及所属单位预算收支基本符合预算法和其他财经法规的规定,财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和财务制度的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12年,所属油气资源战略研究中心(以下简称战略研究中心)、中国土地矿产法律事务中心(以下简称法律事务中心)在办公用房租赁合同已签订、租金已明确的情况下,仍在项目预算中分别多申领办公用房租金财政补贴94.55万元、39.31万元。
  2. 部本级及7家所属单位扩大专项资金开支范围等,涉及金额12 689.43万元。
  (1)2012年,部本级在国土资源执法检查等项目中列支物业管理费311.07万元,自行调剂其他项目资金62.65万元用于9个与项目无关的会议支出。
  (2)2011年和2012年,所属国土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以下简称航遥中心)、土地规划院、宣传教育中心挪用财政项目零余额账户资金2460.04万元用于市场项目支出,其中2012年1616.09万元。
  (3)2012年,所属中国地质科学院动用财政项目资金19.76万元,超标准购买赠送高档外事礼品。
  (4)2012年,所属发展研究中心在财政项目中分摊列支其下属培训中心房屋维修工程支出27.6万元;在全国地质资料馆专项业务费项目中无预算列支宣传片制作费30万元。
  (5)2012年9月起,所属航遥中心在已按合同约定向承担其飞行任务的通用航空公司支付飞行费的情况下,又向机组人员发放绩效津贴13.44万元。
  (6)2012年,所属信息中心在“地质矿产信息系统整合集成与应用”等项目中列支离休干部休养会议等支出16.68万元。
  (7)2010年,所属土地规划院在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监测与核查项目中超预算支出9748.19万元。
  3. 未按项目进度或未按规定方式支付财政资金3407.8万元。
  (1)2012年,所属航遥中心在尚未签订正式合同情况下提前向项目单位拨款1125万元;所属中国地质科学院由零余额账户一次性全额拨付合同款,又将按一定比例收取的合同保证金1325万元存放于实有资金账户。
  (2)2012年,所属中国地质科学院和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在未获批复的情况下,分别从零余额账户向实有资金账户划转资金620.1万元和268.42万元,用于归垫离退休人员经费。
  (3)2011年和2012年,所属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未将收回的基建借款和供暖费退款69.28万元归还零余额账户,而是直接存入实有资金账户,其中2012年24.28万元。
  4. 扩大范围或超标准开支会议费等107.84万元。
  (1)2012年,部本级4个会议超标准列支65.47万元。
  (2)2011年和2012年,审计抽查所属中国地质科学院、发展研究中心在某酒店发生的会议费账面支出合计103.47万元,实际仅支出64.84万元,其余38.63万元主要用于报销日常餐饮等支出,其中2012年30.49万元。
  (3)2012年,所属中国地质科学院某会议17.29万元费用中,有3.74万元用于购买高档酒水等。
  5. 2012年,部本级3个因公出国(境)团组超标准列支10.66万元。
  6. 2012年,所属中国地质调查局、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中国地质博物馆、战略研究中心和咨询研究中心以项目用车名义,通过租赁形式变相配置公务用车共计24辆,并在财政经费中列支租金合计193.96万元。
  7. 政府采购管理不严格,涉及金额570.33万元。
  (1)2012年,部本级在非定点饭店召开会议5个。
  (2)2012年,所属航遥中心将应公开招标采购的图形工作站设备232.33万元,拆分为两批通过公开询价方式采购。
  (3)2011年,所属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未经公开招标,直接委托有关单位承担其远程调度监管平台研发项目,合同金额200万元。
  (4)2011年和2012年,所属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将应实行部门集中采购的项目,自行委托有关单位承担,合同金额合计138万元,其中2012年45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未经批准收费2186.5万元。
  (1)2010年至2012年,所属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自定标准,在承担部本级相关评审工作中,向矿山企业或方案编制单位收取评审服务费共计459.65万元,其中2012年189.35万元。
  (2)2011年至2012年,部本级有关司局委托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和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举办多期培训班,未经批准,由承办单位自定标准收取培训费1726.85万元,其中2012年608.83万元。
  2. 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1457万元。
  (1)2012年,所属发展研究中心未经批准,将持有的1382万元股权对外转让并取得收益1148.13万元,在冲减账面对外投资后余款1078.13万元计入其他收入。
  (2)2012年,所属实物地质资料中心未经批准对外出租房产,合同金额225万元。
  (3)2012年,审计监盘所属中国地质博物馆1183件宝石库典藏品,盘亏3件,盘盈1件。
  3.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不合规,涉及金额1190万元。其中:
  (1)2011年起,所属中国地质调查局自行决定建设安全生产管理保障系统。因违反基本建设审批程序,该系统建设方案中无总体投资测算,软件研发和硬件配置分散由各地质调查项目单位承担。目前已安排软件研发费用690万元。
  (2)截至2012年底,所属中国地质博物馆于2011年立项的馆藏品保管库改造工程尚未单独建账核算(该项目于2012年4月获得首批财政拨款500万元)。
  4. 2012年,所属中国地质科学院和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在资金往来结算中使用不合规票据,涉及金额2680.91万元。
  5. 2012年,部本级6个会议的132.79万元支出转嫁给下属单位,1个会议的10.43万元支出转嫁给其他单位;向所属单位转嫁因公出国(境)支出9.75万元。
  此外,2012年,部本级计划外召开三类会议7个,16个因公出国(境)团组未纳入年初计划,8个因公出国(境)团组存在超过规定天数问题;所属法律事务中心对2011年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到位,仍继续从土地证书销售收入中收取证书管理服务费。截至2012年底,共计应收3453.5万元,已实际收取207.96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重复申报多获得财政资金的问题,要求上缴资金,并相应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扩大专项资金开支范围、未经批准调剂使用资金、超预算和无预算支出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预算法,归还原资金渠道,并相应调整决算(草案),商财政部研究解决超支挂账的问题;对未按规定支付财政资金问题,要求加强预算支出管理,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规定;对变相配置公务用车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财政项目支出管理规定,并进行清理,对超编超标车辆责令清退;对违反政府采购管理规定的问题,将已收取的款项上缴并商财政部处理,要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对未经批准违规收费等问题,要求停止收费,并对各司局和所属单位组织开展强制性评审、评估、培训等服务并收费的事项进行清理;对违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的问题,要求加强对外投资管理,补办有关手续,尽快清查资产,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对违反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补办相关手续;对违规使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管理规定;对超标准列支会议费、出国费,以及计划外召开会议和组织出国等问题,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出国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国土资源部应提高预算科学性和精细化水平,加强项目支出预算的统筹和审核;进一步加大对所属单位的管理和监督力度,督促有关单位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报销审批等制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国土资源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国土资源部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截至现场审计结束,中国地质科学院已将挪用的财政项目资金19.76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并相应调整了决算(草案);中国地质科学院、发展研究中心等单位有关人员已清退违规会议费支出2.2万元。

  附件:1.国土资源部2012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国土资源部2012年度重点审计单位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
  
  

环境保护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0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环境保护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环境保护部本级和所属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环科院)、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以下简称监测总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以下简称核安全中心)等9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环境保护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环境保护部本级和37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环境保护部2012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391 407.25万元,环境保护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290 602.13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00 805.12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环境保护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327 531.66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83.68%。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98247.78万元,其中2012年问题金额36788.04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32646.24万元。上述问题对环境保护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环境保护部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2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预算法和其他财经法规的规定,财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和财务制度的规定,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12年,部本级在“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运行”项目预算6000万元中,为31个省市级监控中心安排支出预算4922.12万元。
  2. 2012年,部本级及所属核安全中心在两个项目中超预算支出120万元;部本级超出财政部批准的额度,动用机动经费15.65万元解决本单位改革性补贴和新增人员经费缺口。
  3. 部本级及三家所属单位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其中:
  (1)2012年,部本级23个会议未在定点饭店召开。
  (2)2008年至2012年,所属监测总站在“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中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实际采购支出33 620.29万元,其中2012年度9016.54万元;未编制2012年“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实际采购支出1176.74万元。
  (3)2012年,所属监测总站上报政府采购计划561.67万元,实际执行10 855.93万元,超计划10 294.26万元;所属核安全中心上报政府采购计划1235.69万元,实际执行7423.76万元,超计划6188.07万元。
  (4)2012年,所属核安全中心组织1600万元政府采购项目时,在与5家单位已经签订委托合同的情况下,再次进行公开招标,上述5家单位分别中标,且中标金额与委托合同金额相同。
  (5)2011年,所属核安全中心和环科院未按规定公开招标,将涉及金额935万元的政府采购项目直接委托给承担单位。
  4. 2011年至2012年,部本级及所属7个单位每年虚报“百名人才工程”专项资金300万元,共计600万元。截至2012年底,该项目实施办法未出台,相关工作未实施。
  5. 2011年,部本级及所属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在两个项目累计结转资金分别为579.9万元、380.86万元的情况下,再次申领2012年度项目预算500万元、700万元。截至2012年底,两个项目累计结余686.9万元、479.86万元。
  6. 部分预算资金未充分发挥效益,涉及金额35 129.59万元。
  (1)2011年,环境保护部决定停建所属环科院于2009年开始实施的风洞实验室改造项目,由此造成前期勘察设计投标等费用164.25万元损失、另有1532.51万元项目资金闲置。
  (2)截至2013年2月底,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从2007年开始实施的“全国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的仪器设备采购等因招标无效或投标单位质疑等一直未执行;该项目累计获得的36 549万元资金(中央财政资金2.1亿元,集中地方配套资金15 549万元)中,有31 608.83万元闲置(占86.5%),部分资金闲置5年以上。
  (3)2012年,所属环科院申报购置1辆公务用车预算25万元,因车辆配置超编无法执行,资金闲置。
  (4)截至2012年底,所属环科院于2011年申报并获批准的用电系统改造项目,因供电方案设计存在问题未能如期实施,导致项目预算资金1300万元闲置1年以上。
  (5)截至2012年底,所属卫星环境应用中心于2010年申报并获得批准的项目因拟进口仪器设备单项预算申报不足等仍未执行,导致项目预算资金499万元闲置2年以上。
  7. 2012年,部本级有94个会议的936.16万元支出被转嫁给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2008年至2011年,部本级有13个会议的相关费用均由被评审单位承担,抽查其中两个会议,会议费支出24.02万元。
  8. 2010年至2012年,所属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和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将应采取财政直接支付方式拨付的工资款项511.1万元改为授权支付方式支付,其中2012年194.56万元;2012年,所属卫星环境应用中心将应采取财政直接支付方式的政府采购款项400.5万元改为授权支付方式支付。
  9. 2012年,所属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未将应该编入预算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共计35.9万元列入预算,造成预算少计收入35.9万元。
  10. 2011年至2012年,所属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等项目中列支人员奖金、福利费等521.58万元,其中2012年345.74万元。
  11. 2012年,所属环科院采取编造会议、使用虚假结算单等方式,套取会议费10.29万元。
  12. 2012年,部本级2个因公出国(境)团组超标准列支6.51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截至2013年3月,所属监测总站有关办公楼和所属卫星环境应用中心有关监测预报系统均已投入使用,但尚未登记固定资产,涉及金额26 015.63万元;监测总站、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等单位已投入使用的21个软件未登记固定资产,涉及金额2654.62万元。
  2. 2007年至2012年,环境保护部以所属3家单位的名义购置且登记入账的65台(套)价值1496.62万元的固定资产,实际由另外7家所属单位使用。
  3. 2012年,部本级及所属核安全中心在相关软件未纳入国有资产年度配置计划的情况下,购置软件589.39万元。
  4. 2012年,所属核安全中心在审评工作中违规变相收费1510.5万元,其中当年新签订的合同已收款130万元。
  5. 2012年,所属核安全中心发放临时聘用人员劳务费350.83万元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6. 截至2012年10月底,所属核安全中心242台计算机未安装正版办公软件。
  7. 2012年,部本级向所属单位转嫁因公出国(境)支出28.65万元。
  此外,2012年部本级计划外召开三级会议21个,59个因公出国(境)团组未纳入年初计划,2个团组存在超过规定人数出访的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编列中央补助地方支出预算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依法编制部门预算;对超预算支出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预算并加强监督检查;对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规范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对虚报财政资金的问题,要求将财政资金上缴中央财政,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未统筹结转资金的问题,要求在申报预算时统筹使用项目结转资金;对财政资金未充分发挥效益的问题,要求收回无法执行的财政资金,加快推进有关项目实施;对摊派审评会议费的问题,要求杜绝与被审评单位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召开会议;对未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问题,要求今后规范支付方式;对预算编制不完整的问题,要求今后按照规定完整编报;对自行改变项目支出内容的问题,要求调整会计账目,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对虚列会议费套取财政资金的问题,要求及时收回账外资金,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固定资产未及时登记入账和账实不符的问题,要求及时调整会计账目,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对软件未纳入国有资产配置计划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软件资产配置需求;对违规变相收费的问题,要求尽快纠正;对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问题,要求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缴纳所欠税款;对使用非正版软件的问题,要求尽快使用正版化软件,加强软件正版化监督检查;对超标准列支出国费、计划外召开会议和组织出国等问题,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出国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环境保护部应按照部门预算管理的要求,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科学性,加强对所属单位预算编制的监督管理,对申报项目严格审核把关,避免财政资金闲置和损失浪费。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环境保护部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所属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环科院、核安全中心等单位部分问题已完成整改。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

  附件:1.环境保护部2012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环境保护部2012年度重点审计单位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 

 

住房城乡建设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0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下简称住房城乡建设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以下简称注册中心)、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建设行业分会(以下简称贸促会建设分会)等2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住房城乡建设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住房城乡建设部本级和18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住房城乡建设部2012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83 432.07万元,住房城乡建设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65927.67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7 504.4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住房城乡建设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63 161.78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75.7%。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5499.61万元,全部是当年问题;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3222.42万元。上述问题对住房城乡建设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住房城乡建设部重视预算管理工作,通过建立健全预算、财务以及固定资产等方面的管理制度,促进各单位加强内部控制与管理,提高预算执行及财务核算管理水平。本级和重点审计的二级预算单位2012年预算执行基本符合预算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级的财务管理较为规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2年,部本级将拨付项目承担单位的专项资金509万元在暂付款科目核算,未及时结转支出,造成决算(草案)少计支出509万元。
  2.2012年,所属信息中心因前期准备不充分等,承担的“住房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费”项目预算1730万元当年未执行。
  3.2012年,部本级在21个会议的会议费中,列支会期外的招待费等支出26.13万元。
  4.2012年,部本级有18人次参加了由所属单位及企业承担费用的15个因公出国团组,涉及金额65.12万元;所属信息中心在1个项目中无预算列支11.99万元出国考察及签证等费用。
  5.2008年至2010年,部本级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直接委托8个科研单位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进行能效检测,至2012年才与科研单位补签委托合同并支付检测费2056万元。
  6.2012年,所属注册中心未经政府采购程序,直接委托2家单位承担2个课题项目,并支付费用1023.22万元。
  7.2012年,部本级有6个会议未在定点饭店召开,支出78.15万元。
  此外,还存在代编预算问题,其中:部本级代所属注册中心和所管理的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编制2012年项目支出预算200万元;所属注册中心代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编制2012年项目支出预算265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截至2012年底,原建设部于2005年形成的83.59万元项目结余款仍在部本级暂存款科目挂账,未及时清理。
  2.抽查由部本级投资建设的31个信息系统发现,这些信息系统缺乏统一规划,主要是各个司局自行开发和管理,个别司局管理使用的信息系统达到11个,信息资源缺乏有效整合。截至2012年底,上述信息系统建设和研发支出1129.59万元,尚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
  3.部本级固定资产账未及时清理,截至2012年底,尚未对已通过房改销售的职工宿舍情况进行清查,并调整账务。
  4.2012年,部本级在实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能效检测中,未严格执行回避规定,委托的检测单位同时是部分受测项目的技术支持单位。
  5.2005年至2012年,所属注册中心通过其参股企业投资的2家公司账外核算有关收支,包括图书销售收入1775.79万元(其中2012年283.97万元),印刷、邮寄和劳务等支出1608.7万元;还将图书稿酬等146.38万元(其中2012年32.44万元)放在2家公司往来科目核算,从中发放本中心人员报酬64.89万元。
  6.2010年至2012年,所属科技发展促进中心在承办华夏科学技术奖过程中,违规收取参评单位评审成本费合计60.29万元,其中2012年26.34万元。
  7.2012年,部本级将3个会议的24.75万元支出转嫁给其他单位,将1个因公出国(境)团组的2.03万出国费用转嫁给下属单位。
  此外,2012年,部本级有11个三类会议在计划外召开,12个因公出国(境)团组未纳入年初计划。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少计支出的问题,要求清理部本级暂付款项,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项目预算未执行的问题,要求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出国费管理使用不合规的问题,要求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管理,并将无预算列支的资金归还原渠道,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对政府采购不规范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规定;对代编预算的问题,要求商财政部予以解决;对结余资金长期挂账的问题,要求清理暂存款,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对信息系统建设管理的问题,要求加强整体规划和统一管理,对现有信息系统进行清理,并及时登记固定资产,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对已出售固定资产未进行账务处理的问题,要求清理相关资产,并按规定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对可再生能源项目能效检测未实行回避的问题,要求加强能效检测管理;对收入及稿酬未入账的问题,要求将全部收支纳入合法账簿核算,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违规收取评审成本费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今后不得违规收取费用;对扩大会议费支出范围、向其他单位转嫁会议费和出国费,以及计划外召开会议和组织出国等问题,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出国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住房城乡建设部应进一步强化预算编制工作,加强预算管理,做好自行开发的信息系统统筹规划和清理,并进一步加强对所属单位的监管,杜绝账外核算收支、违规收费问题的发生。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住房城乡建设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住房城乡建设部表示将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严格预算执行,同时积极采取措施对问题进行整改。信息中心已将无预算列支的11.99万元出国费归还原渠道,并调整了会计账目。

  附件:1.住房城乡建设部2012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住房城乡建设部2012年度重点审计单位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

 

交通运输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交通运输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救助打捞局、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科研院)、管理干部学院(以下简称管干院)等7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交通运输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27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交通运输部2012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2 705 286.72万元,交通运输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2 564 449.96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40 836.76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交通运输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497 001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18.37%。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28503.16万元,其中2012年4232.06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24010.95万元。上述问题对交通运输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交通运输部比较重视预算和财务管理,不断健全内部相关管理规定,部本级及审计的所属单位2012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10年至2012年,部本级在没有细化人员经费范围和标准的情况下,从其管理的543项科研项目的15.56亿元预算总额中安排人员经费1.86亿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补贴支出。
  2. 截至2013年2月,部本级于2006年和2009年两次批复的厦门基地救助码头项目,因前期论证不充分终止建设,造成已支出的2574.74万元形成损失、结余1855.26万元在项目承担单位闲置。
  3. 2012年,部本级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直接将所属房产的物业管理委托机关服务中心,支付管理费376.2万元;所属公路科学研究所有1090.6万元的会议、印刷业务以及办公设备购置支出未执行政府采购;所属救助打捞局违规委托不具备政府采购业务代理资格的下属单位代理应急物资采购,支出1958.93万元。
  4. 2012年,部本级将46个会议的费用支出358.46万元转由所属单位及其他单位承担。
  5. 4家所属单位自行扩大开支范围1298.86万元。
  (1)2003年至2004年,所属大连海事大学未经批准,自行动用海事专家与留学生公寓建设资金中的574.96万元,建设教学楼;2009年至2011年,未经批准,自行动用进口船舶综合驾驶模拟系统采购结余款666.14万元购买本校生产的模拟系统及相关电脑设备。
  (2)2012年,所属科研院未经批准,自行将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中的40万元,用于其他支出。
  (3)2012年,所属科研院、水运科学研究所和规划研究院在3个项目中列支与项目无关的支出17.76万元。
  6. 截至2012年底,所属大连海事大学的“节约型校园节能监管体系项目”因前期基础工作不充分,项目预算中有390.11万元(占总预算的97.6%)未执行。
  此外,部本级2012年初向财政部申报并获批复的554个项目预算3.55亿元,没有细化到项目具体承担单位。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06年至2012年,所属中国船级社上海分社将地方有关部门拨付的资金放在往来科目核算,造成少计收入3041.81万元,其中2012年802.50万元。
  2. 2012年,所属管干院将以前年度项目资金结余186万元转入事业基金,未上缴财政。
  3. 2012年,所属公路科学研究所使用389张不合规行程单据核算报销差旅费54.77万元。
  4. 2012年,所属机关服务中心未将受部本级委托管理房产的租金收入1470.72万元上缴中央财政。
  5. 截至2013年3月,所属东海救助局尚未将其为救助指挥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投入的自有资金471.27万元,编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6. 截至2012年12月底,所属管干院投资1.75亿元建设并投入使用的室内游泳池等工程,未及时办理财务竣工决算。
  7. 截至2012年12月底,所属中国船级社上海分社投资1266.82万元改造并于2012年5月投入使用的综合办公楼,未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
  8. 截至2012年底,所属规划研究院办公电脑使用非正版办公软件34套;所属大连海事大学办公和教学电脑使用非正版操作系统和办公软件5567套。
  9. 2012年,部本级向所属单位转嫁因公出国(境)支出19.56万元。
  此外,2012年,部本级有3个三级会议在计划外召开,有5个因公出国(境)团组未纳入年初计划。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违规安排项目科研人员经费的问题,要求今后应严格审核预算,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控制人员费开支范围和标准;对厦门基地码头项目投资损失等问题,要求进行清理,商财政部收回结余资金,并调整会计账目及决算(草案);对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规范采购行为;对所属部分单位自行扩大预算开支范围问题,要求严格按预算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确需调整的,按规定程序报批;对所属大连海事大学公共建筑节能专项资金预算未执行的问题,要求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预算资金年初没有细化到项目具体承担单位的问题,要求今后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将预算细化到具体承担单位;对所属中国船级社上海分社收支核算不实的问题,鉴于交通运输部内部审计已发现该问题并要求整改,此问题不再进行处理;对所属管干院财政项目结余未上缴财政的问题,要求收回结余资金并调整会计账目及决算(草案);对所属公路科学研究所使用不合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报销的问题,要求进行清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所属机关服务中心未将机关办公楼出租收入上缴中央财政的问题,要求按规定执行;对所属东海救助局、管干院和中国船级社上海分社竣工财务决算编制不准确、不及时的问题,要求按照规定要求编制竣工决算;对所属规划研究院和大连海事大学使用非正版软件办公及教学的问题,要求对非正版软件进行全面清理;对向其他单位转嫁会议费、计划外召开会议和组织出国等问题,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出国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交通运输部应加强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并加大对所属单位财务工作的监管力度,督促各单位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按照财经法纪的规定编报预决算和使用各项资金。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交通运输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交通运输部已责成相关部门认真纠正和整改。对所属大连海事大学、科研院、水运科学研究所、规划研究院等单位扩大开支范围的问题,交通运输部已责成上述单位整改;对所属中国船级社上海分社收支核算不实的问题,该单位已调整账目;对所属公路科学研究所使用不合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报销54.77万元的问题,该单位已追回资金18.71万元,对其他有真实行程但误收假票据的责令当事人附乘机证据入账;对使用非正版软件办公的问题,所属规划研究院等单位已全面清理。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

  附件:1.交通运输部2012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交通运输部2012年度重点审计单位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 

 

原铁道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0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原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以下简称原铁道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工程管理中心)等8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原铁道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64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原铁道部2012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13 134 919.09万元,原铁道部2012年度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12 945 694.24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89 224.85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原铁道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3 982 456.8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30.32%。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56 787.22万元,其中2012年154 922.4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80 580.04万元。上述问题对原铁道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原铁道部2012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逐步规范了预算、资金、资产和财务收支等方面管理,认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12年,原铁道部及所属信息技术中心等单位申报127个新增项目预算,未按规定编制可行性报告或未在项目申报书中列明具体用途,涉及金额152 347.76万元。
  2. 2012年,原铁道部为实行经费自理的所属人才服务中心申领基本支出预算300万元。
  3. 2012年,部本级有21个会议超标准列支会议费236.16万元;有8个会议由所属单位承担会议费用126.2万元。
  4. 2012年,所属党校发生工程项目政府采购支出14.49万元,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5. 2009至2012年,所属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标准计量研究所(以下简称标准所)在“铁路预算外改革安排支出”项目中列支正式职工工资等人员经费2486.88万元,其中2012年622.06万元。
  6. 2012年,所属工程管理中心和信息技术中心在项目支出中编报办公楼租赁费、物业费预算917.73万元、358万元并获批准,预算编制不够规范。
  此外,原铁道部在编报2012年预算时,对预算资金11.3亿元未提出细化分配方案,直到2012年9月,才申请将其中1.3亿元细化到具体执行单位。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04年至2011年,原铁道部动用铁路建设基金和预算内财政拨款,向所属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已于2002年改制为企业,且只享受2年“基本建设项目由中央给予补助支持”政策)安排基本建设项目45个,涉及金额73 833万元。
  2. 截至2012年底,所属标准所下属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自2010年5月开始,在未经报批的情况下收取铁路产品认证费5662.04万元,其中2012年收取1934.33万元。
  3. 截至2012年底,原铁道部及所属工程管理中心有1028.67万元款项挂账9年以上,未及时清理。
  4. 截至2012年底,所属档案史志中心多计应属部本级的行政房产,资产原值56.33万元。
  此外,2012年,部本级有7个三类会议在计划外召开;有22个因公出国(境)团组未纳入年初计划;有21个团组存在擅自延长境外停留时间的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项目预算编制不规范的问题,要求今后按照规定申报预算;对为经费自理单位安排财政资金的问题,要求今后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工作;对所属党校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问题,要求今后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预算;对所属标准所扩大项目开支范围的问题,要求加强预算支出管理,并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所属工程管理中心和信息技术中心预算编制不规范的问题,要求今后规范编制预算;对未细化部分预算分配方案的问题,要求今后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在编制预算时将预算细化到具体执行单位;对违规安排所属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对所属标准所下属认证机构擅自收取认证费的问题,要求按照规定程序对收费项目进行报批;对原铁道部及所属工程管理中心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的问题,要求尽快清理上述款项;对所属档案史志中心多计行政房产的问题,要求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超标准列支会议费、向所属单位转嫁会议费,以及计划外召开会议和组织出国等问题,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出国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中国铁路总公司应进一步改进预算编报,严格预算资金使用,加强资产管理,并强化对所属企业的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原铁道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中国铁路总公司已责成相关单位予以整改。

  附件:1.原铁道部2012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原铁道部2012年度重点审计单位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

 

水利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3年1月至3月,审计署对水利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中国水利学会(以下简称水利学会)等10个二级预算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水利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29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水利部2012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937 090.32万元,水利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849 774.63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87 315.69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详见附件1。
  本次审计水利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179 591.3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19.16%。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9744.34万元,其中2012年5207.93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8075.06万元。上述问题对水利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水利部和审计的所属单位2012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内部控制制度比较健全,国库集中支付执行情况较好,充分利用信息技术进行预算管理,积极创造条件确保联网跟踪审计的顺利开展,能够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反映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12年,所属南水北调规划设计管理局在2个财政专项中列支与项目内容无关的租车费、劳务费等34.2万元。
  2. 2012年11月和12月,所属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建设办公室在“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二期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尚未批复、项目不具备开工条件的情况下,向项目实施单位预拨资金700万元。
  3. 2011年,所属发展研究中心等6家单位为提高预算执行率,在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拨款条件的情况下,提前向项目承担单位支付款项1301.65万元。
  4. 部本级及6家所属单位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其中:2012年,部本级有7个会议未在定点饭店召开;所属黄河水利委员会未经报批,将11个项目自行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服务,涉及金额4136万元;所属水库移民开发局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将其承担的“水库移民资金监督检查及培训”中的审计业务和监测评估业务直接委托给相关机构,涉及支出320万元。此外,2008年至2011年,所属4家单位未严格按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涉及资金3234.76万元。
  5. 2012年,部本级有2个会议超定额标准支出会议费2.48万元。
  6. 有3个因公出国(境)团组超标准列支15.25万元。
  此外,部本级在编报2012年预算时,对7500万元预算未提出细化方案,至2012年4至6月份,才向财政部申请将上述预算资金细化到具体项目和承担单位;所属水利学会代其他单位编报项目预算225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07年至2012年,所属水情教育中心未履行报批程序,将其一处办公用房交由下属公司对外出租,取得收入167万元,未纳入该中心法定账册核算,其中2012年30.5万元;2010年至2012年,未经批准将另一处办公用房对外出租,取得收入208.27万元,其中2012年54.2万元。2010年至2012年,所属中国水利报社未履行报批程序,将一处房产对外出租并取得收入556.49万元,其中2012年236.13万元。
  2. 截至2012年底,经水利部批准,所属水利学会购置的使用面积为432平方米的技术档案室中,仅有148平方米用于档案管理,其余284平方米均转作办公用房。
  3. 截至2013年3月,所属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和人才资源开发中心已于2011年底投入使用的54个基本建设项目仍未办理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涉及投资额6613.72万元。
  4. 所属发展研究中心部门决算报表反映,2011年末该单位固定资产原值9066.61万元,与固定资产财务账记录的7870.2万元相差1196.41万元。
  5.2011年5月,所属中央防汛抗旱物资郑州仓库价值63.12万元的水泵已调出,但在其上报水利部的物资价值明细表中仍包含该项物资,报表与实际库存相差63.12万元。
  6. 2012年,部本级有3个会议的23.53万元会议费支出转嫁给其他单位。
  7. 2012年,部本级向下属单位转嫁因公出国(境)支出11.28万元。
  此外,2012年,部本级计划外召开三级会议28个,43个因公出国(境)团组未纳入年初计划。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所属南水北调规划设计管理局自行改变项目支出内容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预算管理;对部分所属单位未按项目进度拨款的问题,要求加强管理,严格按项目进度拨款,并对已拨出款项进行跟踪检查,采取措施保证资金安全;对部分所属单位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对所属水情教育中心房租收入未纳入法定账册核算的问题,要求将房租余额收回,纳入该中心法定账册核算;对所属水情教育中心和中国水利报社出租房屋未履行报批程序的问题,要求纠正上述做法,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对所属水利学会将购置的技术档案室部分转作办公用房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批复的设计文件和下达的投资计划;对所属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和人才资源开发中心已完工基建项目长期未办理竣工决算的问题,要求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对所属发展研究中心和中央防汛抗旱物资郑州仓库账表、账实不符的问题,要求加强财务管理,确保账表相符,账实相符;对超标准列支会议费和出国费、向其他单位转嫁会议费,以及计划外召开会议和组织出国等问题,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出国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水利部应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从严控制项目开支范围,按项目实施进度拨付资金,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确保预算资金按预算目标、范围使用与核算。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水利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在财政项目中列支与项目无关费用的问题,南水北调规划设计管理局已停止相关做法并将严格预算执行;对未按项目进度拨款的问题,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建设办公室加强了对项目进度和已拨款项用途的跟踪,进一步加强项目精细化管理;对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问题,黄河水利委员会、水库移民开发局表示今后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对出租房屋未履行报批程序的问题,水情教育中心和中国水利报社组织相关人员正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关报批手续;对已完工基建项目长期未办理竣工决算的问题,已全部办结竣工决算手续;对账表、账实不符的问题,已全部按照实际发生的业务对相关账簿、报表进行了调整。

  附件:1.水利部2012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水利部2012年度重点审计单位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

 

农业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农业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中国农业科学院(以下简称农科院)、农药检定所(以下简称药检所)、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以下简称农机总站)等12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农业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50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农业部2012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2 743 128.6万元,农业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2 433 222.68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309 905.92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农业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482 439.01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17.59%。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617.21万元,其中2012年1391.26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5 231.59万元。上述问题对农业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农业部重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积极组织修订完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部门预算和财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部本级及审计的所属单位预算收支基本符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对以前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09年至2012年,所属药检所、农科院、渔业船舶检验局和农机总站4家单位扩大开支范围在6个财政项目中列支办公楼物业管理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871.19万元,其中2012年745.24万元。
  2. 2011年至2012年,所属农科院及下属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未经批准,自行动用预算资金247.13万元发放职工福利或拨付非预算单位使用,其中2012年147.13万元。
  3. 2012年,部本级有17个会议未在指定饭店召开;所属农科院未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程序,直接将院机关物业服务工作委托相关单位进行,支出288.53万元;所属中国农垦经济发展研究中心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将2个专项中的部分工作任务以委托服务合同的形式交由其下属企业开展,合同金额147万元。
  4. 2012年,部本级有8个会议超定额标准支出会议费45万元;自行调剂其他项目资金11.76万元用于1个与项目无关的会议支出。
  5. 2012年,部本级9个因公出国(境)团组超标准列支6.6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2年,所属机关服务局和农科院未将房屋出租收入600万元和占地搬迁补偿收入11432.48万元纳入预算管理。
  2. 截至2012年底,所属农科院未按规定对其2008年分得的2.87万平方米国有房产进行价值评估,也未按20%比例计提国有土地资产收益上缴中央财政。
  3. 2012年,所属农科院后勤服务中心将产权属于农科院的23处房屋对外出租并取得收入1878.23万元,未纳入农科院本级账内核算。
  4. 2008至2011年,所属农机总站在帮助有关企业推广农机产品时,以销售额比例提成或签订课题协议的形式收取费用571.7万元。
  5. 2007至2010年,所属农机总站与一公司签订农作物秸秆能源化利用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等合作协议,在建设项目未建成的情况下,向该公司收取“技术服务费”590万元。
  6. 2011年,所属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在“全国名优果品交易博览会”预算中已安排经费40万元的情况下,仍向49个单位收取参展费72.92万元,形成结余49.6万元。
  7. 2012年,所属农科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决算(草案)汇总时,将拨付所属德州盐碱土改良实验站和衡阳红壤实验站的资金重复列报,造成多计收支86.26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部分所属单位扩大开支范围的问题,要求归还原资金渠道,并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所属农科院及下属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自行动用财政预算资金的问题,要求归还资金原渠道,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所属农科院和中国农垦经济发展研究中心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规范的问题,要求今后应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对所属机关服务局和农科院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要求将收入纳入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对所属农科院未按规定上交国有土地资产收益的问题,要求对所获取的房产进行评估,并按规定比例计提土地资产收益上缴中央财政;对所属农科院未将房屋出租收入纳入农科院本级账内核算的问题,要求将房屋出租收入纳入院本级法定账册核算;对所属农机总站和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违规收费的问题,要求对收取的费用进行清理,停止无依据收费行为,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所属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决算(草案)多计收支的问题,要求调整决算(草案);对超标准列支会议费和出国费等问题,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出国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农业部应科学合理编制项目预算,从严控制项目开支范围,并加强对各项收费活动的监管,对以各种名义的收费进行清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农业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农业部制订整改措施,目前大部分问题已整改。药检所已将超项目范围列支的157.31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农科院已将拨付后勤服务中心的450万元、以测试费名义拨付其他单位的200万元和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自行动用的专项资金47.13万元,共计697.13万元,全部追回农科院院本级账户,并调整了相关账目;农机总站已将超项目范围列支的1.99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机关服务局加紧收缴所属企业拖欠的房产租金600万元并纳入预算管理,下一步将理顺企业管理体制,强化房产租赁管理;农科院对土地收益结余资金11432.48万元,将纳入2014年度预算管理,并加紧办理相关房产权属关系证明,待房产评估完成后,按规定的比例计提国有土地资产收益并上缴中央财政;已责成农机总站和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对以各种名义收取的费用进行清理,停止对企业乱收费行为;所属农科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对多计的86.26万元收支进行了调账处理。

  附件:1.农业部2012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农业部2012年度重点审计单位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

 

商务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商务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经济合作局、机关服务局等2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商务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150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商务部2012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2 640 531.82万元,商务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2 214 353.5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426 178.32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商务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2 639 274.86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99.95%。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32 919.81万元,其中2012年金额29 089.81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6 073.68万元。上述问题对商务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商务部积极组织预算执行工作,继续完善以预算管理为核心的财务管理制度体系,加大了基本经费支出的控制力度,加强了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部本级及此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2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和相关财会制度规定,认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10年至2012年,部本级在前期工作未落实的情况下,申报17个驻外机构馆舍项目预算18 430万元,其中2012年申报14 600万元。
  2. 2012年,部本级申报以前年度延续项目“生猪等畜禽产品信息监测统计”系统预算570万元,实际需求367.38万元,多申领财政资金202.62万元;在转移支付已安排各省重要商品信息采集补贴资金的情况下,又重复申领财政资金175万元。以上共计多申领项目资金377.62万元。
  3. 2012年,商务部未按规定将8个非商业性境外投资和贸易办展项目交给事业单位组办,而是在部本级预算中申报上述项目预算1480万元。
  4. 2012年,部本级未经批准,将已按审计决定收回的滚存结余款920万元拨付机关服务局,用于支付所属单位职工拆迁补偿款。
  5. 2012年,部本级未经批准,将13个项目资金4200.96万元调剂用于应由基本支出承担的会议费、差旅费等。
  6. 2012年,部本级和两家所属单位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其中:部本级未按规定编制基本支出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当年实际采购支出2794.47万元;部本级对总额4597.9万元的13个律师服务项目未实行公开招标,对达到集中采购标准的总额101.26万元的印刷项目未实行集中采购;部本级有9个会议在非定点饭店召开;所属投资促进事务局等2家单位政府采购实际支出超出预算10倍。
  7. 2012年,部本级的1个会议超标准列支3.36万元。
  8. 2012年,部本级的6个因公出国(境)团组超标准列支14.24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07年以来,部本级未将开发和维护23个信息系统形成的硬件资产1294.3万元登记入账,其中2012年6.72万元;有5项软件资产被受托开发单位登记了软件著作权,并按评估价630万元为受托开发单位增加注册资金。
  2. 2012年,部本级未将购买和自行开发的信息系统形成的办公软件资产纳入固定资产账核算,其中购买软件资产45.08万元。
  3. 2008至2012年,部本级投入信息系统开发和运行维护费6.31亿元(其中2012年1.69亿元),共开发信息系统和平台等187个。这些信息系统由商务部29个司局分别组织开发和建设,未实行统一规划和管理,存在共享程度低、重复建设等问题。
  4. 截至2012年底,部本级于2000年以来陆续交付使用的25个驻外机构馆舍建设项目未办理竣工决算,涉及总投资65 427.36万元,其中2012年投入使用的3个项目涉及投资9553.99万元,未记入固定资产账;部本级对原值约7000万元的16个弃用驻外机构旧馆舍尚未形成具体处置意见,目前上述馆舍中有1处由援外专家使用、5处对外出租、10处闲置。
  5. 2012年,部本级将1个会议的67.5万元转嫁给其他单位。
  6. 截至2012年底,所属机关服务局下属鑫广物业管理中心对1998年以来应收的对外投资分红款累计4482.81万元尚未收回,也未入账反映,其中2012年应收3178.32万元。
  此外,2012年,部本级计划外召开三类会议40个;部本级的81个因公出国(境)团组未纳入年初计划,2个因公出国(境)团组存在超过规定天数的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未经充分论证编报项目预算的问题,要求加强预算编制基础工作;对多申领项目资金的问题,要求追回多领资金;对超越职权范围申领预算资金的问题,要求按规定申请预算资金;对未经批准动用以前年度结余资金的问题,要求将各项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对未经批准在不同科目间调剂使用预算资金的问题,要求今后应加强预算编制管理,严格预算执行;对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按规定执行;对软硬件资产未入账管理的问题,要求尽快清查,及时收回有关资产并登记入账;对部分信息系统重复建设,共享水平低的问题,要求对现有信息系统进行全面清理,统一规划,统一实施;对驻外机构馆舍长期未办理竣工决算、未登记固定资产账和闲置的问题,要求加强资产管理,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对所属机关服务局鑫广物业管理中心未收回和核算对外投资分红款的问题,要求及时将上述款项登记入账核算;对超标准列支会议费、出国费,以及计划外召开会议和组织出国等问题,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出国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商务部应科学合理安排项目,依法依规执行预算,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商务部及时认真进行了整改,提出了加强基础建设、强化制度建设和加强业务培训等具体要求。已对未入账的软硬件资产进行清查,并将及时登记入账;所属机关服务局鑫广物业管理中心已将对外投资分红款4482.81万元作为“应收股利”入账。

  附件:1.商务部2012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商务部2012年度重点审计单位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
  

文化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文化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文化部本级和所属信息中心等6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文化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30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文化部2012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483 452.69万元,文化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386 245.85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97 206.84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文化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203 457.11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42.08%。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7919.89万元,全部为当年问题;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  71 840.73万元。上述问题对文化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文化部及此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2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对以前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12年,部本级在部门预算中,编列非所属单位国际儒学联合会项目预算80万元和中国京剧艺术基金会项目预算420万元。
  2. 2012年,部本级在“外事工作经费”和“政府主导文化交流”项目中向地方文化部门拨付补贴270万元。
  3. 2012年,部本级在2个专项中列支与项目预算内容不符的支出共计142.64万元;在2个项目经费中列支1352.05万元用于弥补基本支出;在会议费中列支机场贵宾室服务费等其他费用83.56万元。
  4. 2012年,部本级在“繁荣文艺创作—歌曲创作”项目中以“历届全国声乐比赛获奖歌手宣传推广演出活动”名义列支100万元,实际是以邀请国外交响乐团演出为主,只有少数获奖歌手参加演出。
  5. 2012年,部本级货物和服务类政府采购支出2172.49万元、所属信息中心项目采购支出472.39万元,均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6. 2012年底,部本级采取以拨作支方式,将收到的“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的2000万元直接拨付中国东方演艺集团有限公司,全部计列支出。截至2013年2月底,上述资金仍未支出。
  7. 2012年,部本级采取以拨作支方式,将会议费预算资金26.33万元拨付中国软件测评中心等3家单位,全部计列支出。截至2013年2月底,上述3家单位均未支出以上会议费。
  8. 2012年,部本级有43个会议在非定点饭店召开,31个会议超标准列支795.51万元。
  9. 2012年,部本级的2个因公出国(境)团组超标准列支4.92万元。
  此外,部本级在年初预算中,未将“国家美术作品收藏和捐赠”专项资金1500万元和“中国民族音乐发展和扶持工程”专项资金600万元细化到项目执行单位。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截至2013年2月底,部本级在海外购建设立的于2002年至2008年相继竣工的6个文化中心尚未进行竣工决算,涉及投资总额为70301万元。
  2. 2012年,部本级将10个会议的197.7万元转嫁给其他单位。
  3. 2012年,所属信息中心以邀请招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共签订6份合同,金额为282.03万元,其招标文件发出日与投标文件截止日的间隔时间最短仅为1天,最长仅为10天;邀请招标的评标工作全部由该中心工作人员担任评委,未邀请外部专家评审。
  4. 2012年,所属信息中心将部本级拨付的40万元课题费和20万元“内容审查服务费”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导致决算(草案)少计收入60万元。
  5. 2012年,所属艺术服务中心在举办“第四届当代中国画学术论坛系列活动”中,将收取的承办费1000万元放在“其他应付款”中核算,导致决算(草案)少计收入1000万元。
  此外,2012年,部本级计划外召开三类会议16个;部本级的8个因公出国(境)团组未纳入年初计划。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编制非预算单位预算的问题,要求今后应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对向非预算单位拨款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按照预算管理的规定执行;对扩大专项资金支出范围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预算;对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问题,要求今后应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对多计支出的问题,要求按照实际支出调整会计账目和本级决算(草案);对未进行竣工决算的问题,要求按照规定及时办理竣工决算手续;对所属信息中心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对所属信息中心和艺术服务中心少计收入的问题,要求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超标准列支会议费、出国费等问题,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出国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文化部应加强预算编制管理,进一步细化预算,从严控制项目开支范围,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文化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要求相关单位认真按照审计意见进行整改。

  附件:1.文化部2012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文化部2012年度重点审计单位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
  
  

原卫生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原卫生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卫生监督中心(以下简称监督中心)、统计信息中心(以下简称统计中心)等7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原卫生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原卫生部本级和56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原卫生部2012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1 275 255.46万元,原卫生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1 212 624.4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62 631.06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原卫生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444 636.54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34.87%。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8847.99万元,其中2012年5316.24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26 770.25万元。上述问题对原卫生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原卫生部本级和此次审计的所属单位比较重视预算管理工作,预算执行基本符合国家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财务处理基本符合相关法律和财务制度的规定,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基本规范。通过不断加强预算管理与内部财务监督检查,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强化了有关人员的预算执行管理责任,提升了预算管理水平,对以前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12年,部本级未经批准,自行改变“国家卫生数据中心改造”项目的建设内容,涉及预算资金2000万元。
  2. 2012年,部本级在项目支出中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费等基本支出24.9万元。
  3. 2012年,部本级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组织召开的14个会议未在定点饭店召开,会议费支出103.46万元。
  4. 2012年,部本级1个会议超标准列支0.96万元。
  5. 2012年,部本级超范围列支出国费用0.68万元,6个因公出国(境)团组超标准列支15.68万元。
  6. 2010年至2012年,所属统计中心连续3年在其离退休经费预算中多报8名离退休人员,共计多获得财政资金108.05万元,其中2012年44.86万元。
  7. 2012年,所属统计中心在项目经费中列支与该项目内容无关的会议费和委托业务费支出共计19.99万元。
  8. 2012年,所属统计中心为提高预算执行率,违规将退休费13万元从零余额账户转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9. 截至2012年底,所属监督中心未按规定将部本级拨付的项目经费结余款34.93万元交回部本级。
  10. 2012年,所属中日友好医院在未编制年初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的情况下,使用当年财政拨款2800万元购置医疗器械一台。
  11. 2011年和2012年,所属北大口腔医院实际使用1049.5万元购买医疗设备37台,与2010年底获批的“使用1052.4万元购买设备62台”的预算差异较大。在37台设备中,有20台购买价格超过预算,其中2012年257.78万元。
  12. 2009年至2012年,所属北大第一医院和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新建工程部分材料和设备购置未按要求进行公开招标,涉及金额2676.84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12年,所属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下属北京卫人伟业国际医药研究中心将3次会议的结余资金9.23万元存放在宾馆,用于会议期间以外的住宿餐饮等支出。
  2. 截至2012年底,所属中华预防医学会在1994年至1995年间的对外投资130万元、统计中心于2005年的投资50万元成立中国卫生信息管理杂志社、医院管理研究所接受捐赠的60台平板电脑(时价3500元/台),均未纳入相关单位账簿核算。
  3. 截至2012年底,部本级于2011年收到的地方卫生部门欠款85.5万元尚未上缴财政,而是计入往来科目核算。
  4. 截至2012年底,部本级未根据软件正版化专项治理要求,对其在2008年购买的杀毒软件及相关产品进行清查,也未纳入部门资产管理,涉及金额32.85万元。
  5. 截至2012年底,所属统计中心、医院管理研究所、中华预防医学会等3家单位将收取的项目合作费及项目资助等收入余额6692.94万元在往来款中挂账,造成少计收入。
  6. 2008年至2012年,所属中华预防医学会未经批准,自行设立和评比“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发展贡献奖”,共收取企业赞助款190万元,其中2012年50万元。
  7. 截至2012年底,所属中国健康教育中心未按照合同约定将有关宣传片制作费结余131.01万元及时收回。
  8. 2004年至2012年,所属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北大第三医院的3个基建项目支出超概算共计16 860.33万元,未履行报批程序。
  9. 2009年至2011年,所属北大第一医院和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心血管医院为加快预算执行率,超出工程实际进度支付工程款2567.39万元。
  此外,2012年,部本级1个因公出国(境)团组存在超过规定天数的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未经批准自行调整项目预算的问题,要求将项目预算调整报财政部审批;对在项目支出中列支基本支出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按照财政部批复的预算科目使用资金;对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对所属统计中心虚报离退休人员预算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按照规定如实编报预算,保证预算的真实性;对所属统计中心自行改变项目支出内容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对所属统计中心将资金从零余额账户转至其基本存款账户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所属监督中心项目结余资金未退回的问题,要求退回结余的委托业务费,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所属中日友好医院未编制年初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按规定编制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对所属北大口腔医院超预算购买设备问题,要求严格按预算执行相关规定;对所属单位未按要求公开招标的问题,要求严格履行招投标程序;对所属单位私设“小金库”的问题,要求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所属3家单位形成账外资产的问题,要求将对外投资、接受的捐赠资产清理入账,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的问题,要求尽快将收来的非税收入上缴财政;对软件资产未纳入单位资产管理的问题,要求将软件资产纳入单位资产管理体系,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所属3家单位少计收入的问题,要求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所属中华预防医学会未经批准设立评比奖项的问题,要求取消评比活动,今后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对所属中国健康教育中心未收回未履行合同款项的问题,要求将未履行合同款项收回;对所属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北大第三医院基建项目超预算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履行报批程序;对所属北大第一医院和中国学医学科学院阜外心血管医院超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等问题,要求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按进度支付工程款;对超标准列支会议费和超范围、超标准列支出国费等问题,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出国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应进一步严格预算管理,保证预算编报的真实性、预算支出的合规性;加强对所属单位的财务指导和监督,督促下属单位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核算。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原卫生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组织各单位积极整改。对软件正版化治理不到位的问题,已经将软件资产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对应收回未履行合同款问题,中国健康教育中心已经将有关合同款收回;对委托业务经费结余未退回问题,监督中心已经将结余资金退回;对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的问题,已经将非税收入上缴财政;对账外资产问题,已经将对外投资和接受的捐赠资产纳入单位资产管理。同时,提出进一步强化内部控制,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严格预算执行。

  附件:1.原卫生部2012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原卫生部2012年度重点审计单位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
   

 

原人口计生委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0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原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原人口计生委)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原人口计生委本级和所属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等6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原人口计生委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原人口计生委本级和12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原人口计生委2012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50 652.29万元,原人口计生委2012年度决算(草案)反映的财政拨款支出40 714.52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9937.77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原人口计生委本级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共计42 004.23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总额的82.93%。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6737.29万元,其中2012年6279.27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6510.38万元。上述问题对原人口计生委2012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原人口计生委重视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不断加强预算管理与财务监督检查,深化内部审计工作。原人口计生委本级及此次审计的所属单位预算执行基本符合预算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基本规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2年,委本级未在项目支出中编列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实际发生会议类政府采购支出543.5万元;所属药具管理中心未编列计划生育避孕药具专项经费项目政府采购预算,实际采购电脑等设备支出81.08万元。
  2.2012年,委本级及所属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药具管理中心、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在“婚育新风进万家宣传活动”等11个项目中,列支与项目申报内容不符的支出982.69万元、列支办公经费和物业费等基本支出447.8万元。
  3.委本级对于2010年至2011年申请的因工程条件变化而无法执行的办公楼配电室改造和地下车库建设等2个项目,未及时申请调整预算,截至2012年底,结转资金3038.47万元。
  4.2011年至2012年,委本级将应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方式支付的459.56万元电子政务传输骨干网线路租费改为授权支付方式支付,其中2012年245万元。
  5.2012年,委本级未执行政府集中采购,有38个会议在非定点饭店召开,会议费支出485.26万元;直接采购印刷业务和办公家具购置支出40.53万元。
  6.2012年,委本级自行调剂其他项目资金20.35万元用于2个与项目无关的会议支出,56个会议超标准列支212.45万元。
  7.2012年,委本级无预算列支因公出国(境)经费5.4万元,6个因公出国(境)团组超标准列支27.99万元。
  8.2010年至2012年,所属机关服务中心未执行政府集中采购制度,直接委托物业公司承担委本级办公楼物业服务,合同金额392.21万元,其中2012年148.75万元。
  此外,委本级在编制2012年预算时,在本级22个项目中编制了“其他及不可预见费用”预算2046万元,未细化到具体支出内容,占上述项目预算总额的14.71%。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截至2012年底,委本级未将所属机关服务中心于2011年核销的30万元对外投资损失相关处置文件报财政部备案。
  2.2012年,所属机关服务中心未经批准,将受托管理的委本级部分房产出租,房租收入105.21万元也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3.2012年,抽查委本级11个司局的25台笔记本电脑中,有3台使用非正版办公软件。
  4. 2012年,委本级将10个会议的81.01万元转嫁给其他单位。
  5.截至2012年底,所属机关服务中心于2003年至2010年实施的4项基建项目已全部投入使用,尚未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涉及预算资金924万元。
  6.2011年至2012年,所属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共接受捐赠实物价值427.4万元和资金100万元,均未向捐赠人出具法定捐赠专用票据;接受的实物直接发放给受捐地区,未及时纳入本单位账簿核算。
  7.截至2012年底,所属药具管理中心于1998年以前发生的应收账款1560.37万元仍在往来账上挂账,未及时清理。
  8.2011年至2012年,所属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使用国内单位出具的国内培训费发票报销出国费用145.24万元,其中2012年71.45万元。
  9.2011年至2012年,所属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与5家地方计生部门签订协议,要求上述5家单位在接受企业捐赠时配套购买相关产品,涉及金额886万元,不符合“捐赠应当是自愿和无偿的,禁止强行摊派或者变相摊派”等规定。
  10.2011年至2012年,所属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管理的生育关怀基金累计收到社会捐赠资金1657.15万元,未按规定向社会公布公益活动和资金的详细使用计划,其中2012年1257.75万元。
  11.审计曾于2006年要求所属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清理并择机依法收回对外股权投资594万元,但至2012年底,上述投资仍未收回。
  此外,2012年,委本级计划外召开三类会议11个;委本级的1个因公出国(境)团组未纳入年初计划,1个因公出国(境)团组擅自延长境外停留时间;所属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将420万元生育关怀基金拨付至地方3家计生单位,并全部计列支出,但3家单位当年实际支出84.86万元,造成多计支出335.14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未经批准将项目支出调剂用于基本支出、自行改变项目支出内容的问题,要求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今后严格按照批复使用资金;对未及时申请调整预算的问题,要求今后及时申请调整;对未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未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对所属机关服务中心未执行政府集中采购制度问题,要求严格按照规定执行采购程序;对编制预算不细化的问题,要求今后细化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将预算细化到具体支出内容;对资产处置未报备的问题,要求尽快报财政部备案;对所属机关服务中心违规出租房屋,收入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的问题,要求补办审批手续,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对软件正版化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要求全面检查,完成正版化工作;对所属机关服务中心未及时编制基建竣工财务决算的问题,要求尽快编制;对所属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捐赠收入未纳入账簿核算、未向捐赠人出具法定票据的问题,要求及时出具票据并将收入纳入账簿核算;对所属药具管理中心往来款未及时清理的问题,要求及时清理;对所属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未取得有效票据报销出国费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报销制度;对所属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接受有偿捐赠的问题,要求严格履行公益职责,停止上述行为;对所属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未按规定向社会公布公益活动和资金使用计划的问题,要求今后及时对外公布;对以前年度审计决定整改不到位问题,要求按决定全面整改;对所属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多计支出、未能充分发挥基金效益的问题,要求加强监管,充分发挥基金效益;对超标准列支会议费和出国费、计划外召开会议和组织出国等问题,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出国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应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对于确因实施条件变动当年无法执行的项目应及时申请调整预算;加强对所属单位尤其是公益性事业单位预算和财务管理的监督检查,促进有关单位严格履行法定职责,规范捐赠资金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原人口计生委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原人口计生委多次召开专题办公会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对部分电脑未使用正版软件问题,已组织安装了正版软件;对房屋出租收入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问题,已积极协调财政部设立了财政专户;对资产处置批复文件未及时报财政部备案问题,将于近期报财政部备案;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已与有关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将于近期收回股权投资。

  附件:1.原人口计生委2012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原人口计生委2012年度重点审计单位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
  

 

人民银行2012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1月至2013年2月,审计署对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人民银行)2012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人民银行总行及所属北京营业管理部等19家分支机构和2家企事业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人民银行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人民银行本级和45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审计结果表明,人民银行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重视加强资产负债管理,改进预算执行工作,2012年度财务收支基本能够遵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2年,所属兰州中心支行等19家分支机构未经批准,在公用经费和项目支出中列支人员费用20 109.38万元。
  2.2012年,所属合肥中心支行等11家分支机构未经批准,在公用经费、项目支出之间及两类科目内部调剂使用资金1110.6万元。
  3.2012年,所属西安分行等3家分支机构在公用经费或项目支出中列支应由职工个人或其他单位承担的职工家属楼维修等费用77.01万元。
  4.2012年,所属天津分行等5家分支机构无依据发放奖金补贴等973.97万元。
  (二)其他财务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2年,所属成都分行等10家分支机构将房屋出租、固定资产处置等收入1049.41万元在往来科目核算或直接冲减当期费用。
  2.2012年,所属兰州中心支行等14家分支机构将地方政府补贴资金5833.41万元在往来科目核算,用于发放奖金补贴或支付办公经费等。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所属分支机构未经批准调剂使用预算资金、扩大支出范围、少计收入等问题,要求调整会计账目和会计决算报表,并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人民银行应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加强对分支机构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切实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人民银行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人民银行高度重视,积极进行整改。对少计收入问题,部分分支机构已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
  
  

国资委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国资委本级和所属石化机关服务中心、机关离退休干部局等2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国资委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国资委本级和46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国资委2012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255 389.24万元,国资委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186 706.76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68 682.48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国资委本级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81 161.96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31.78%。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3669.83万元,其中2012年3436.18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648.99万元。上述问题对国资委2012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国资委部门本级和此次审计的所属单位预算执行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财务处理基本符合相关法律和财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12年,委本级在未编报相关支出预算的情况下,向所属机械离退休干部局和机械机关服务中心拨付资金807.3万元,用于弥补医药费超支及基础设施维修改造等。
  2. 2012年,委机关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超预算430.44万元。
  3. 2012年,委本级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专项经费1800万元拨付所属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并全部计列支出。至年底实际仅支出320.25万元,造成委本级虚列支出1479.75万元。
  4. 2012年,委本级有5个会议在非定点饭店召开,26个会议超标准列支169.32万元。
  5. 2012年,委本级无预算列支因公出国(境)经费312.4万元。
  6. 2011年和2012年,所属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中国轻工业联合会、轻工业展览中心和中国纺织经济研究中心在“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中列支非本单位退休人员聘用工资和公用经费等共计470.62万元,其中2012年236.97万元。
  此外,委本级还为所属干部教育培训中心代编企业干部培训专项经费预算349.4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委本级及所属单位未严格执行国有资产处置有关规定。
  (1)2009年,委本级未报财政部审批,自行批准所属化工大连疗养院原值为1071.69万元的房屋产权由化工大连疗养院变更为所属石化机关服务中心。
  (2)2010年,委本级未报财政部审批,自行批准所属石化机关服务中心使用化工大连疗养院地上建筑物(评估价值3507.66万元)对该中心下属企业中瑞化兴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瑞化兴公司)进行投资。
  (3)2011年,委本级未报财政部审批,通过大连市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了相关手续,将所属化工大连疗养院的土地由石化机关服务中心的划拨用地协议出让给中瑞化兴公司,综合地价为8502.87万元。
  (4)2012年,委本级未报财政部审批,自行批准所属商业机关服务中心将其部分房产对外出租,租期8年。
  2. 按规定,委本级依据实有人员数量,配置笔记本电脑不应超过459台,截至2012年底,委本级实际使用工作用笔记本电脑639台,超实物量标准配置180台。
  3. 截至2012年底,委本级投资1391.68万元建设的29个信息应用系统已完工投入使用,但未按规定登记固定资产账。
  4. 2012年,委本级将1个会议的27.71万元转嫁给其他单位。
  5. 2011年至2012年,所属石化中心房产出租收入未在法定账簿核算,涉及金额229.6万元,其中2012年206.69万元。
  此外,2012年,委本级的7个因公出国(境)团组未纳入年初计划。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无预算支出的问题,要求加强预算管理;对于超预算支出的问题,要求严格控制开支;对虚列支出的问题,要求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严格按照实际业务进行核算;对于扩大经费支出范围列支的问题,要求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代编预算的问题,要求今后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对国有资产出租、投资和处置未按规定报财政部审批等问题,要求补办相关审批手续;对超实物量标准配置笔记本电脑的问题,要求认真清查在用笔记本电脑等办公用品的可用状态,适当减少以后年度通用办公设备的采购数量;对软件资产未按规定登记固定资产的问题,要求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对出租收入未在法定账簿核算的问题,要求将相关租金收入纳入该中心统一核算、管理,同时调整相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超标准列支会议费、向其他单位转嫁会议费,以及计划外组织出国等问题,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出国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国资委应加强对预算编报和预算支出的管理,保证预算支出的合法和合规,并加强对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出租及处置的管理,促进相关收入纳入法定账簿核算。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国资委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国资委正在组织进行认真整改。

  附件:1.国资委2012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国资委2012年度重点审计单位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
  
  

税务总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0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国家税务总局(以下简称税务总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税务总局本级和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税务总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税务总局本级和42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税务总局2012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6 352 274.54万元,税务总局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5 511 336.78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840 937.76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税务总局本级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393 498.55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6.19%。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40 432.4万元,其中2012年40 422.66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2992.53万元。上述问题对税务总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税务总局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2年度预算执行基本能够遵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基本能够按照会计法及有关规定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重视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监督工作,不断完善国税系统经费管理体制和相关制度。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2年,局本级未经批准,自行在税制改革经费项目中列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小型机采购”等费用3522.36万元。
  2.2012年,局本级未经批准,未公开招标直接委托有关单位开展统计调查支出574万元;20个会议在非定点饭店召开,支出113.9万元。
  3.2012年,局本级将应由财政直接支付的款项,申请变更为财政授权方式支付,涉及金额27 579.34万元。
  4.2012年,局本级在日常公用经费中报销职工个人有关费用62.4万元。
  5.2012年,税务总局在编制当年决算(草案)时,将本级执行的项目支出列报在项目代管单位决算中,造成局本级项目支出决算少计8249.35万元、项目代管单位项目支出决算多计8249.35万元。
  6.截至2012年底,局本级有63.23万元会议费虽已列支出,实际存放于有关宾馆形成账外资金。
  7.2012年,局本级有52个会议存在超规模、超会期、超标准等问题,涉及金额139.30万元;2011年和2012年,局本级有8个会议由下属机构和地方单位承担会议费42.41万元,其中2012年32.67万元。
  8.2012年,局本级向其他单位转嫁因公出国(境)支出72.78万元。
  9.2012年,局本级的10个因公出国(境)团组超标准列支13.33万元。
  此外,局本级金税三期工程、国税系统基本建设等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低,截至2012年末,累计结转24.33亿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截至2012年底,所属机关服务中心未及时清理往来款科目长期挂账资金2992.53万元。
  2.所属电子税务管理中心19台计算机更新计算机操作系统时未使用正版产品。
  此外,2012年,局本级计划外召开三类会议101个;局本级的6个因公出国(境)团组未纳入年初计划,13因公出国(境)团组存在超过规定天数的问题;税务总局未及时出台本系统具体的笔记本电脑采购标准,所属国税系统有关单位超标准采购笔记本电脑,涉及金额678.32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自行改变项目支出内容、未按规定实行公开招标、未按财政直接支付要求支付款项等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按规定执行;对违规支付职工个人费用的问题,要求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职工待遇范围和标准执行;对未按规定编制项目支出决算的问题,要求调整决算(草案);对暂存款中列支出国费的问题,要求按规定及时清理暂存款项并调整相关账目和报表;对往来款长期挂账的问题,要求及时进行清理;对更新计算机操作系统时未使用正版产品的问题,要求按规定使用正版操作系统等软件;对以会议费名义报销资金留存在宾馆、超标准列支会议费和出国费,向其他单位转嫁会议费和出国费,以及计划外召开会议和组织出国等问题,要求严格按照规定使用会议费,并调整相关账目,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出国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税务总局应进一步提高预算编报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加强会议费、出国费等经费管理,规范和严格执行各项经费的开支范围和标准,进一步加强对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严肃财经纪律。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税务总局正在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附件:1.税务总局2012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税务总局2012年度重点审计单位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
  
  

工商总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3年1月至3月,审计署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工商总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工商总局本级和所属机关服务局、中国消费者协会(以下简称中消协)和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以下简称中个协)等3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工商总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工商总局本级和11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工商总局2012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67 657.53万元,工商总局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62 340.07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5317.46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工商总局本级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55 305.74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81.74%。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2369.76万元,全部为当年问题;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397.29万元。上述问题对工商总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工商总局本级和此次审计的所属单位预算收支基本符合预算法和其他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12年,局本级在未按规定编报软件、会议和印刷等政府采购预算的情况下,实际发生会议、印刷等费用共计6651.77万元;未编制软件资产配置计划,采购6个软件涉及金额208.24万元。
  2. 2012年,局本级无预算列支因公出国(境)经费13.06万元,将出国费用超预算支出部分75.09万元在往来款科目挂账;局本级13个因公出国(境)团组超标准列支4.74万元。
  3. 2012年,局本级住房公积金超预算支出703.85万元。
  4. 2012年,局本级以会议费名义和在“动漫项目”经费中违规列支培训费、问卷调查费等支出共计235.21万元。
  5. 2012年,局本级有53个会议在非定点饭店召开;所属商标局未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直接将日常批量印刷业务委托所属机关服务局和工商出版社承担,共支付费用4373.7万元。
  6. 2012年,局本级26个会议超标准列支104.1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12年,局本级将职工售房款在往来款核算,年末结转结余资金227.29万元未纳入售房收入专户管理。
  2. 截至2012年底,所属机关服务局未将划归其管理的总局招待所和机关招待所(注册资本共计150万元)纳入“对外投资”科目核算,机关招待所于2001年对外投资的20万元也在“其他应收款”科目挂账。
  此外,2012年,局本级计划外召开三类会议23个;局本级的2个因公出国(境)团组未纳入年初计划。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未编报政府采购预算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对超预算支出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按照财政部批复预算执行;对扩大经费开支范围的问题,要求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对所属商标局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按规定执行;对售房款未纳入售房专户管理的问题,要求将售房款存入售房收入专户管理;对所属机关服务局对外投资未在财务账簿反映的问题,要求对所属经济实体进行清理,确认产权归属与股权价值,纳入单位财务统一核算管理,并上报主管部门。对超标准列支会议费,以及计划外召开会议和组织出国等问题,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出国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工商总局应进一步加强预算资金的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费用的开支范围,并加强对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和监督,督促其规范会计核算工作。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工商总局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扩大经费开支范围的问题,部分资金已按要求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对出国费超预算的问题,表示今后要加强出国团组的计划和预算管理,严格按批复预算执行;对未编制软件资产配置计划等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问题,已责成相关部门加强软件资产管理,严格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程序。

  附件:1.工商总局2012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工商总局2012年度重点审计单位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
  
  

质检总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质检总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质检总局本级和所属机关服务中心、中国纤维检验局和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等5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质检总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质检总局本级和48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质检总局2012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1 315 129.33万元,质检总局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1 185 088.2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30 041.13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质检总局本级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预算支出共计124 757.74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9.49%。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2080.04万元,其中2012年2019.17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9366.67万元。上述问题对质检总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质检总局本级及此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2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加强财务管理工作,逐步完善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对以前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12年,局本级未经批准,自行调整“一般行政事务管理绩效考评平台”项目预算33.5万元,用于非该项目内容的支出。
  2. 2012年,局本级召开的3个会议共列支25万元,其中有1.42万元实际支付了非会期内的餐饮费,有0.37万元仍结存在饭店;委托所属2家单位召开的4个会议共列支69.85万元,其中有11.9万元仍结存在所属单位或饭店。上述问题造成虚列会议费支出13.69万元。
  3. 局本级及所属单位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涉及金额1203.75万元。
  (1)2011年,局本级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直接指定所属单位制作工作宣传片,合同总金额60.87万元;局本级有3个会议在非定点饭店召开。
  (2)2012年,局本级委托机关服务中心采购办公设备和家具324.04万元,未编制资产配置计划和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3)2012年,所属中国纤维检验局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也未公开招标,直接采购物业管理服务金额627万元、购买软件开发服务金额191.84万元。
  4. 截至2012年底,所属中国质检出版社2011年度申报的项目预算500万元,仍有463.92万元未执行,财政资金未充分发挥效益。
  5. 2012年,局本级“检验检疫电子监管系统运行维护和通讯”专项经费开发的软件涉及金额35万元,未计入固定资产账。
  6. 2012年,局本级1个会议超标准列支47.47万元。
  7. 2012年,局本级超预算列支因公出国(境)经费272.74万元;24个因公出国(境)团组超标准列支9.97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10年至2012年,所属机关服务中心收到产权属于局本级的房屋出租收入1092.5万元,未上缴中央财政专户,其中2012年375万元。
  2. 截至2012年底,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往来款挂账4415.97万元长期未清理。
  3. 截至2012年底,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和南戴河检测交流中心对同一笔往来款项,账面反映相差243.91万元。
  4. 截至2012年底,所属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账面反映固定资产9184.63万元,当年决算反映固定资产为6242万元,账表相差2942.63万元。
  5. 截至2012年底,所属中国质检报刊社1998年形成的455万元应收账款尚未追回。
  6. 局本级将7个会议的212.26万元转嫁下属单位,1个会议的4.4万元转嫁其他单位。
  此外,2012年,局本级的104个因公出国(境)团组未纳入年初计划,1个因公出国(境)团组擅自延长境外停留时间。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未经批准自行调整项目预算的问题,要求归还原资金渠道安排使用,并加强管理;对虚列会议支出的问题,要求归还原资金渠道;对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的问题,要求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并按规定编制资产配置计划;对所属中国质检出版社项目执行进度慢的问题,要求加快项目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少计固定资产的问题,要求及时补记固定资产;对所属机关服务中心房屋出租收入未上缴中央财政专户的问题,要求将上述房屋出租收入上缴中央财政专户;对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往来款长期挂账的问题,要求对长期挂账的款项进行清理,并加强管理;对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往来款账账不符的问题,要求对上述款项进行清理核对,确保账实相符;对所属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固定资产账表不符的问题,要求核实相应固定资产,做到账实相符、账表相符;对所属中国质检报刊社应收账款长期未追回的问题,要求积极追讨;对超标准列支会议费和出国费,以及计划外组织出国等问题,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出国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质检总局应进一步加强预算和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督促所属单位规范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质检总局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质检总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了专题研究,责成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积极整改。审计期间,对虚列会议费支出等部分问题已进行整改。

  附件:1.质检总局2012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质检总局2012年度重点审计单位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
  
  

原新闻出版总署2012年度预算
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0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原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以下简称原新闻出版总署)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署本级和所属国家出版基金规划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基金办)、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保护中心)等7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原新闻出版总署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原新闻出版总署本级和13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原新闻出版总署2012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95 089.72万元,原新闻出版总署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92 136.56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2953.16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原新闻出版总署本级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91 111.95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95.82%。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4974.61万元,其中2012年4955.65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48.56万元。上述问题对原新闻出版总署2012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原新闻出版总署本级和此次审计的所属单位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财务处理基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的规定,对以前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12年,署本级多计列项目支出4430.87万元。
  (1)署本级将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3900万元拨付至所属3家单位,并全部计列支出,但至年底上述资金实际未支出。
  (2)署本级将重大科技项目管理工作委托给所属2家单位并列报工作经费支出380万元,但上述资金至年底实际支出195.02万元,其余184.98万元结余。
  (3)署本级拨付所属研究院相关工作经费463.43万元,并全部计列支出,但上述资金至年底实际支出117.54万元,其余345.89万元结余。
  2. 2012年,署本级自行调剂其他项目资金0.51万元用于2个与项目无关的会议支出;2个会议超标准列支15.39万元。
  3. 2012年,署本级的10个因公出国(境)团组超标准列支7.65万元。
  4. 2012年,署本级及所属2家单位未经批准自行改变部分预算支出内容,其中:署本级和所属保护中心将209.5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调剂用于人员经费;所属教育培训中心在2个培训项目专项经费中列支人员工资和劳务费34.36万元。
  5. 2011年至2012年,所属基金办超标准支付管理费、展览费和专家评审费,涉及金额223.37万元,其中2012年204.41万元。
  6. 2012年,所属基金办未经政府采购程序,直接与相关公司签订出版基金成果展服务合同,合同金额49.98万元,实际支付52.95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12年,所属保护中心未经批准,将本中心价值2980万元的房屋对外出租并获得收入111.15万元。
  2. 2012年,所属基金办和研究院使用74张虚假行程单报销差旅费11.36万元。
  3. 2009年和2010年,所属中国印刷技术协会使用不合规发票列支“印刷费”5.07万元,实际用于该协会应支付的项目管理费。
  4. 2012年,署本级将2个会议的11.89万元支出转嫁给下属单位,将4个会议的9.09万元支出转嫁其他单位。
  此外,2012年,署本级计划外召开三类会议5个;署本级的21个因公出国(境)团组未纳入年初计划。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列项目支出的问题,要求调整相关会计科目和决算报表;对未经批准自行改变预算支出内容的问题,要求今后按照批复预算执行;对超标准支出经费的问题,要求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控制支出标准和范围;对未经政府采购程序签订合同的问题,要求年后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规定执行;对保护中心未经批准对外出租房屋的问题,要求尽快履行审核和报批程序;对使用不合规单据和发票列支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审核原始凭证,更换符合规定的发票并如实记账;对超标准列支会议费和出国费、向其他单位转嫁会议费,以及计划外召开会议和组织出国等问题,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出国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应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规定,切实做好预算执行和与所属单位及项目承担单位的对账工作,如实反映预算执行情况。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原新闻出版总署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表示将不断强化预算意识,改进工作方法,提高管理水平。对多计列项目支出的问题,已经调整相关会计科目;对未经批准自行改变预算支出内容的问题,已经要求今后按照批复预算执行;对超标准支出经费的问题,已经要求今后严格控制,并向财政部提出修改《国家出版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对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签订合同的问题,已经要求今后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规定执行;对未经批准对外出租房屋的问题,正在履行报批程序;所属研究院已不再从原机票供应商处购买机票,以避免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电子客票行程单报销。

  附件:1.原新闻出版总署2012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原新闻出版总署2012年度重点审计单位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
 
  

原广电总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原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以下简称原广电总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原广电总局本级和所属无线电台管理局(以下简称无线局)、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以下简称国际台)、中国电影乐团(以下简称电影乐团)等4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原广电总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原广电总局本级和23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原广电总局2012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767 408.79万元,原广电总局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640 095.33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27 313.46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原广电总局本级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440 100.67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57.35%。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23 176.1万元,其中2012年3644.15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25 359.83万元。上述问题对原广电总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原广电总局本级和此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2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和有关会计制度的规定,预算管理的水平进一步提高,对以前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06年至2012年,所属无线局、中国广播艺术团和电影乐团18111.9万元资金未纳入法定账簿核算,其中2012年239.51万元。
  2. 2011年至2012年,所属培训中心、电影乐团和无线局未经批准,自行在3个项目中列支与项目内容无关的支出106.66万元,其中2012年37.2万元。
  3. 2010年和2011年,局本级及所属培训中心未按规定实施政府采购,直接与有关单位和公司签订采购合同,涉及金额653.5万元;局本级有2个会议在非定点饭店召开。
  4. 2012年,所属无线局在设备采购等服务中,将应使用直接支付的款项改为使用授权方式支付,涉及金额2307.67万元。
  5. 2012年,所属国际台和无线局提前列支实际上尚未支付的项目合同款项728.71万元,虚增2012年度决算(草案)支出。
  6. 2012年,所属国际台软件采购预算192万元实际未执行;所属电影技术质量检测所和中国电影科学技术研究所采购软件82套闲置未用,合计支出3.6万元。
  7. 截至2012年底,原所属节目传输中心于2011年申报的项目因前期论证不充分,仅支出63.4万元,其余936.60万元专项资金闲置。
  8. 2012年,局本级自行调剂其他项目资金2.14万元用于1个与项目无关的会议支出;8个会议超标准列支60.38万元;
  9. 2012年,局本级无预算列支因公出国(境)经费62.42万元;3个因公出国(境)团组超标准列支10.52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11年至2012年,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广播电视规划院和质检所未经批准,违规收取代办签证费、检测费等2334.80万元,其中2012年1255.65万元。
  2. 2010年至2012年,所属培训中心、电影乐团、无线局的报销凭证中,有97.54万元发票不合规,其中2012年19.71万元。
  3. 2012年,所属国际台内部经济往来未抵销,造成决算(草案)多计资产和负债各300万元。
  4. 截至2012年底,所属国际台于2008年完工并投入使用的专家公寓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涉及投资22 549.57万元。
  5. 2012年,局本级将3个会议的14.92万元支出转嫁下属单位,1个会议的63万元支出转嫁其他单位。
  此外,2012年,局本级计划外召开三类及以上会议21个;局本级的9个因公出国(境)团组未纳入年初计划。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所属无线局、中国广播艺术团和电影乐团资金未纳入法定账簿核算问题,要求责成有关单位将相关经济业务事项纳入单位法定账册核算,并收回结余款项;对所属培训中心、电影乐团和无线局扩大项目开支范围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项目支出预算;对未按规定实施政府采购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对所属无线局使用授权方式支付违规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规定;对所属国际台和无线局提前列支未付项目款的问题,要求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对所属国际台软件资产购置管理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预算;对所属节目传输中心资金闲置的问题,要求尽快论证制定项目的实施方案,推进项目实施;对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广播电视规划院和质检所违规收费的问题,要求停止违规收费,未报经批准前不得收费;对所属培训中心、电影乐团、无线局虚假发票入账的问题,要求加强发票报销管理;对所属国际台经济往来未抵销造成决算多计资产负债的问题,要求调整决算;对所属国际台专家公寓未办理竣工决算的问题,要求尽快完成竣工决算;对超标准列支会议费和出国费,以及计划外召开会议和组织出国等问题,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出国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应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预算执行的规范性,加大对所属单位的监管力度,完善对参与分配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原广电总局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无线局表示今后严格票据审核程序,并已换开正式发票;有关所属单位已将所购软件安装使用。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

  附件:1.原广电总局2012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原广电总局2012年度重点审计单位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
  
  

体育总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国家体育总局(以下简称体育总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体育总局本级和所属北京体育大学(以下简称北体大)等7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体育总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42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体育总局2012年度的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255 079.92万元,体育总局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229 923.99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25 155.93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体育总局本级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104 771.6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41.07%。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0 582.64万元,全部为当年问题;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250.31万元。上述问题对体育总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体育总局本级及此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2年度基本能够遵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处理基本符合相关法律和财务制度的规定,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基本得到有效执行,对以前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12年,局本级在申报人员经费预算时,上报人数超出实有人数,导致多报人员经费120万元,全部用于局本级公用经费支出。
  2. 2012年,局本级将3个补助地方体育事业发展的项目预算列入本级预算支出,金额共计5993万元。
  3. 2012年,局本级的6个会议超标准列支35.92万元。
  4. 2012年,局本级4个因公出国(境)团组超标准列支6.01万元。
  5. 2012年,所属北体大附属竞技体育学校在“北体竞校后备力量”项目中列支学校餐厅维修、购置设备等支出394.67万元;所属体育信息中心在“机关电子政务、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开发费”项目中列支职工岗位补贴109万元。
  6. 2012年,所属北体大将有关专项资金共计1206.33万元,从单位零余额账户提前支付给施工单位或货物、服务供应商,再通过向对方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方式转入单位实有资金账户。
  7. 2012年,局本级采取以拨作支方式,将449万元专项资金拨付承担项目的3家所属单位,并全部计列了支出,但上述3项资金当年实际支出167.85万元,造成多计支出281.15万元。
  8. 2012年,局本级及2家所属单位部分政府采购事项未按规定公开招标,其中:局本级采购金额474.2万元,所属北体大采购金额459.02万元,所属体育科学研究所采购金额1503.34万元;局本级有3个会议在非定点饭店召开。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12年,局本级自6月起陆续收到的房产出租收入共计188.72万元,未按规定时限及时上缴国库,而是存入本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直到当年11月和12月才分两次上缴。
  2. 2012年,局本级将1个会议的7.48万元支出转嫁其他单位。
  3. 2012年,局本级向下属单位转嫁因公出国(境)支出23.68万元。
  4. 截至2012年底,所属4家单位有299台电脑未配备正版办公软件。
  5. 2012年,所属体育科学研究所和北体大使用的报销凭证中,有173张票面不真实的电子客票行程单涉及金额30.43万元。
  此外,2012年,局本级计划外召开三类及以上会议67个;局本级的42个因公出国(境)团组未纳入年初计划。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报人员经费预算的问题,要求将多申领资金上缴中央财政,并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超范围编报拨付地方使用项目预算的问题,要求今后应规范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对所属北体大附属竞技体育学校和所属体育信息中心扩大专项资金开支范围的问题,要求追回资金,归还原渠道,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所属北体大从零余额账户向实有资金账户转移财政资金的问题,要求今后按规定使用零余额账户;对多计支出的问题,要求今后在年终决算时按照实际支出编制本级决算(草案);对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对未按规定及时上缴非税收入的问题,要求其今后按规定及时上缴;对所属4家单位电脑未配备正版软件的问题,要求及时完成软件正版化工作;对所属体育科学研究所和北体大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电子客票行程单报销入账的问题,要求进一步查清事实,完善差旅费报销手续,杜绝此类问题再度发生;对超标准列支会议费和出国费,以及计划外召开会议和组织出国等问题,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出国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体育总局应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水平,保证财政资金专款专用,并加强对政府采购的管理,严格执行零余额账户管理规定。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体育总局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体育总局及其所属单位正在制定具体措施积极整改中。

  附件:1.体育总局2012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体育总局2012年度重点审计单位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
  
  

安全监管总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0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安全监管总局本级和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宣教中心等2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安全监管总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安全监管总局本级和50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安全监管总局2012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191 387.7万元,安全监管总局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181 197.16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0 190.54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安全监管总局本级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21 982.84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11.49%。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3665.59万元,其中2012年10215.04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20625.37万元。上述问题对安全监管总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安全监管总局本级及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预算编制基本合规,预算收支基本符合预算法和其他财经法规的规定,财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和财务制度的规定,对以前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2年,局本级将应在部门本级编报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共计3120万元,放在所属机关服务中心编报,作为机关服务中心为局本级提供服务的物业结算收入。
  2.2010年至2012年,局本级未按规定将每年部门机动费使用情况报财政部备案,3年共计动用机动费4630.02万元,其中2012年动用1595.67万元。
  3.2012年,局本级在未编报相关预算的情况下,从结余资金中向2家所属单位拨付1795万元。
  4.2010年至2012年,局本级将本级公务用车预算放在所属机关服务中心编报,3年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共超出核定的预算额度710.3万元,其中2012年超出294.1万元。
  5.2012年,局本级编报政府采购预算200万元,实际执行政府采购1132.9万元,超预算支出932.9万元。
  6.2012年,局本级未经批准,自行在项目经费中向扶贫帮扶县人民政府等4家单位拨付资金210万元,其中动用部门机动费180万元,主要用于补助工作经费和扶贫帮扶等。
  7.2012年,局本级采用以拨作支方式,以委托业务费等名义向3家所属单位拨付项目经费共计312.4万元,但至当年底,实际仅支出2.84万元,造成局本级多计支出309.56万元。
  8.2012年,局本级在“煤矿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IC卡)项目”等2个项目中列支与项目无关的会议费、书籍修订费等共计295.71万元。
  9.2012年3月,局本级在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立项的情况下,为“机关幼儿园教学楼抗震加固改造工程”项目重复申报项目预算1000万元,且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在随后的工程实施中未按项目申报内容进行加固改造,而是在原址进行了拆除重建,重建面积超过批复规模428平方米。
  10.2012年,局本级有21个会议在非定点饭店召开;局本级的85个会议超标准列支618.23万元。
  11.2012年,局本级超预算列支因公出国(境)经费15.14万元;自行调剂其他项目支出,无预算列支因公出国(境)经费191.21万元;2个因公出国(境)团组超标准列支17.52万元。
  12.2012年,所属宣教中心未经批准,自行调整“宣传教育中心安全文化研究与推广设备”项目部分实施内容。
  此外,局本级在编报2012年度预算时,未对预算资金5525.14万元提出细化分配方案,自行安排到河北煤矿安监局等47个所属单位。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05年至2012年,局本级和所属单位6个基建项目的管理费均在局本级财务账上核算;至2012年底,在未办理资产交付手续的情况下,局本级将在建工程支出和基建拨款核销,涉及金额19 756.54万元,其中2012年386.86万元。
  2.2012年,所属机关服务中心违规给局本级和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等3个单位职工就餐卡充值共计206.51万元。
  3.2012年,局本级在向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中国船级社等2家单位拨付相关委托工作经费时,未按规定出具税务发票结算,而使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作为报销凭证,涉及金额150万元。
  4.2012年,所属5家事业单位未经报批,自行委托机关服务中心下属物业公司将部分办公用房对外出租。
  5.2010年至2012年,所属中国安全生产协会共收取有关工作费用30万元(其中2012年10万元),未列入本单位法定账簿核算。截至2012年底,上述资金已支出22.03万元,主要用于房租、办公经费等。
  6.2012年,局本级将11个会议的45.18万元支出转嫁下属单位,将30个会议的373.74万元支出转嫁其他单位。
  7.2012年,局本级向下属单位转嫁因公出国(境)支出63.4万元。
  此外,2012年,局本级计划外召开三类会议107个;局本级3个因公出国(境)团组存在超天数、人数等问题,2个因公出国(境)团组擅自增加出访城市。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将本级预算编报到所属单位的问题,要求今后编制预算时严格执行规定,做到数据真实、准确;对动用机动费未按规定报财政部备案的问题,要求今后动用机动费按程序报财政部备案;对无预算支出的问题,要求收回已拨付资金;对超预算额度申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问题,要求收回多领取的财政资金上缴中央财政,并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超预算采购的问题,要求今后科学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并严格执行;对超范围支出项目经费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对虚列支出的问题,要求调整有关会计科目和决算(草案);对扩大开支范围支出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对重复申报项目预算的问题,要求核减机关服务中心2012年项目支出预算;对所属宣教中心违规改变项目建设内容的问题,要求履行报批手续,严格项目管理,不得随意改变项目建设内容;对预算编报未提出细化分配方案的问题,要求今后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在编制预算时将预算细化到具体项目;对基本建设项目会计核算不正确的问题,要求对2012年末以前核销的在建工程和基建拨款进行清理;对所属机关服务中心违反规定发放津补贴的问题,要求取消向职工就餐卡充值的做法;对违规使用结算票据报销费用的问题,要求补开税务发票;对所属5家事业单位未经报批出租国有资产的问题,要求按照国家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对未在规定账簿核算的问题,要求收回结余资金;对超标准列支会议费和出国费、向其他单位和下属单位转嫁会议费,以及计划外召开会议等问题,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出国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安全监管总局应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据实编报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健全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并加强内部审计和财务检查,规范会计基础工作。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安全监管总局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安全监管总局已调账处理无预算支出1500万元、虚列支出309.56万元和基建项目会计核算不正确等问题,已责成有关单位补开税务发票作为结算票据。

  附件:1.安全监管总局2012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总体情
     2.安全监管总局2012年度重点审计单位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
  
  

旅游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1月13日至2013年3月19日,审计署对国家旅游局(以下简称旅游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旅游局本级和所属机关服务中心、信息中心等2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旅游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旅游局本级和4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旅游局2012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57 845.95万元,旅游局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37 389.82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20 456.13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旅游局本级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57 084.34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98.68%。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5202.57万元,其中2012年3382.27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265.36万元。上述问题对旅游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旅游局本级及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预算收支基本符合预算法和其他财经法规的规定,财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和财务制度的规定,制定或修订6项财务管理相关制度,预算和财务管理水平有所提高,并对以前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12年,局本级未经批准在不同项目之间调剂使用预算资金,涉及金额161.67万元;局本级自行调剂其他项目资金108.5万元用于1个与项目无关会议支出。
  2. 2012年,局本级及所属中国旅游研究院在“旅游新业态开发研究”等4个项目中,列支超出项目文本申报范围的支出共计402.85万元。
  3. 局本级在2012年部门预算中,为所属经费自理的非预算事业单位申报专项预算100万元。
  4. 2012年,局本级11个项目政府采购超预算支出901.81万元,另有73万元采购支出未编制相关政府采购预算。
  5. 2008年和2012年两年中,局本级未执行政府集中采购或公开招标,直接采购印刷品、物业管理、运输服务及委托制作宣传片等,涉及金额共计2494.15万元,其中2012年823.58万元;另有20个会议在非定点饭店召开,涉及金额611.93万元。
  6. 2011年,局本级主办的旅游交易会结余149.73万元,未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
  7. 2012年,局本级7个会议超定额标准支出会议费110.43万元;2个因公出国(境)团组超标准列支费用4.66万元。
  8. 截至2012年底,所属信息中心于2010年申报的旅游基础数据库项目,因前期论证不充分,1300万元项目资金仅支出28.46万元,预算执行率为2.19%。
  9. 2012年,所属中国旅游研究院在课题研究经费中违规提取院基金83.8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等支出。
  此外,局本级出国费等4个项目预算编制不细化;旅游发展基金中央本级预算未细化到具体支出项目;26个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申报文本中未列示政府采购明细。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12年,局本级有6台工作用计算机未使用正版操作系统和办公软件。
  2. 截至2012年底,局本级尚未建立软件资产验收、入账、使用、维护等内部管理制度,其中局本级于2012年对中国旅游诚信网等3个项目进行了升级,也未将形成的软件资产纳入固定资产管理。
  3. 截至2012年底,局本级有3749.3平方米的房产未在固定资产账中反映。
  4. 2012年,局本级3个会议的65.68万元支出转嫁其他单位。
  5. 2012年,局本级18个因公出国(境)团组由所属单位负担费用179.58万元。
  此外,2012年,所属信息中心在未收到正式发票的情况下,对外支付项目款20.1万元;局本级计划外召开会议9个。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未经批准自行调整预算资金支出内容的问题,要求将资金归还原渠道,并调整相应会计账目和决算;对超出项目范围使用资金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对为所属非预算单位申报专项资金的问题,要求严格依法编制预算;对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问题,要求今后加强和改进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工作,确保完整性;对旅游交易会结余资金未按规定收回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要求将上述资金收回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对个别项目资金执行率低的问题,要求进一步做好相关前期工作并处理好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建设问题;对违规提取管理基金的问题,要求加强财务管理,按规定管理和使用财政资金;对工作用计算机未使用正版操作系统和办公软件的问题,要求按有关要求全面检查和安装正版软件;对自行开发或升级的软件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问题,要求将自行开发和升级的软件资产进行清理,按规定纳入财务账核算;对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的问题,要求按规定补记资产,并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账实相符;对超标准列支会议费和出国费、向其他单位转嫁会议费和出国费,以及计划外召开会议等问题,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出国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旅游局应进一步增强项目预算编制和执行的规范性,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旅游局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部分已经整改。其中,未经批准在不同项目间调剂使用预算资金及自行改变项目支出内容等问题,已调整了账目和决算(草案);部分计算机未使用正版软件、自行开发或升级的软件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等问题,已为相关计算机安装正版软件,并对自行开发或升级的软件进行清理。

  附件:1.旅游局2012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旅游局2012年度重点审计单位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 
  
  

新华社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2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新华通讯社(以下简称新华社)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社本级和所属北京分社、新闻信息中心等2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新华社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社本级和39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审计结果表明,新华社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2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财务管理比较规范,资产管理进一步加强,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得到认真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2年,社本级2个会议在非定点饭店召开;2011年至2012年,所属北京分社办公楼物业管理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直接签订采购合同并支付253.69万元,其中2012年154.75万元。
  2.2011年,所属北京分社实施办公楼及附楼装修改造项目未执行公开招标,直接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涉及金额780.88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2年,社本级将获得股利分红收入9697万元,在所属新闻信息中心往来科目挂账,未计入事业收入;所属中国国际文化影像传播有限公司出售图片稿件等收入1433.52万元,未纳入社本级事业收入核算。
  2.2012年,所属新闻信息中心账面未反映对其下属公司投资10万元。
  此外,2012年,社本级在未编制会议计划的情况下召开二类会议2个;社本级42个因公出国(境)团组未纳入年初计划,2个因公出国(境)团组境外停留超过规定天数。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所属北京分社未执行政府采购的问题,要求今后应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加强对政府采购的管理;对少计收入的问题,要求纳入本级核算并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依法计缴税款;对所属新闻信息中心未反映投资的问题,要求如实反映资产权属情况,调整有关账目和决算(草案);对计划外召开会议和组织出国等问题,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出国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新华社应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基础工作,全面反映收支情况。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新华社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新华社及相关所属单位高度重视、积极整改。社本级少计事业收入问题,已收回款项、调整账目;新闻信息中心少计对外投资问题,已补记入账。
  
  

中科院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中国科学院(以下简称中科院)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中科院本级及所属软件研究所、遥感应用研究所、电工研究所、工程热物理研究所和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以下分别简称软件所、遥感所、电工所、工程热物理所和地理所)等5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中科院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中科院本级和130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中科院2012年度拨款预算支出为3 098 088.80万元,中科院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2 298 701.69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799 387.11 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了中科院本级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154 157.37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4.98%。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8 053.72万元,其中2012年7102.6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33 066.5万元。上述问题对中科院2012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中科院本级和此次审计的所属单位较为重视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预算执行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其他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比较规范,大部分单位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遵照执行。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0年至2012年,所属工程热物理所从零余额账户向基本存款账户划拨资金6152.58万元(2012年1951.71万元)、从零余额账户列支非预算安排的科研项目支出4050.15万元(2012年1959.4万元),不符合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
  2.2012年,所属遥感所从零余额账户列支非预算安排的科研项目支出804.36万元,在项目经费中列支在职职工工资416.91万元。
  3.2008年至2012年,所属软件所在课题资金中以支付会费、物业费等名义虚列支出367万元;在项目经费中列支办公用房使用费714.88万元(2012年210.23万元)。
  4.2010年至2012年,所属软件所和遥感所在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运行费中向外单位拨付应在本单位账簿核算的经费435.2万元(2012年136.2万元)。
  5.2008年至2012年,所属遥感所未执行政府采购,购买数据及处理服务等4331.27万元(2012年921.91万元);2012年,所属工程热物理所未执行政府采购,购买物业管理服务169.48万元。
  6.2010年至2011年,所属软件所在3个会议相关费用中,超标准列支会议费19.15万元、虚列会议费用于办理宾馆消费卡3.3万元、无预算支出纪念品购置费7万元。
  7.2008年,所属地理所在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受托代理招标业务的北京中科国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同时参与投标并最终中标,中标金额50.04万元;2012年,所属电工所在合同金额349.35万元的项目施工中未按规定公开招标,而是采用邀请招标方式。
  8.2012年,院本级2个会议超定额标准支出会议费96.19万元。
  9.2012年,院本级因公出国(境)费超预算支出86.86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1年,所属电工所和遥感所2个基建项目投资超概算共计1650.99万元。
  2.截至2012年底,所属软件所和遥感所未及时将已竣工并交付使用的3个基建项目结转固定资产,涉及投资额21303.19万元。
  3.2010年和2011年,所属工程热物理所未经院本级批准,两次自行用科研成果分别评估作价150万元、250万元对外投资入股。
  4.2010年5月,所属软件所未报经批准,将6700平方米办公用房对所属公司出租。截至2012年底,尚未收取房屋租金。
  5.2010至2012年,所属工程热物理所购买的170.98万元软件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其中2012年43.98万元。
  6.截至2012年底,所属电工所于2008年租用的208.40亩项目建设用地尚未办理相关用地手续;所属地理所于2010年竣工交付使用的基建项目尚未办理竣工决算。
  7.截至2012年底,院本级公派留学生生活费及所属软件所、遥感所、地理所的科研课题经费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涉及金额共计7316.69万元。
  8.2010年至2012年,所属工程热物理所在设备采购和委托加工业务中,未按照有关合同执行进度核算成本费用,而是在支付部分合同款后,将余款1018.8万元一次性全部列支,其中2012年524.55万元。
  9.2012年,所属软件所、遥感所、地理所为通过科研课题结题验收,在课题间相互调整预算支出,涉及1202.42万元。
  10.至2012年底,所属遗传发育研究所、自动化所对2011年度科技经费专项审计调查中发现的部分问题仍未进行整改。
  11.2012年,院本级将2个因公出国(境)团组费用3.43万元转嫁给所属单位。
  此外,对于8个基建项目,院本级先在2006年以自筹基建项目自行批复,又于2008年上报发展改革委申请立项,获发展改革委批复投资额42 511万元;2012年,院本级25个因公出国(境)团组未纳入年初计划。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工程热物理所和遥感所扩大零余额账户资金开支范围的问题,要求调整决算(草案);对软件所和遥感所扩大科研经费开支范围的问题,要求将扩大开支范围使用的资金归还原渠道、调整相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软件所虚列课题支出的问题,要求调整决算(草案);对软件所和遥感所违规外拨重点实验室开放运行费的问题,要求将违规外拨的资金收回本单位核算和管理,今后应严格按规定执行;对软件所违规列支会议费的问题,要求追回违规列支的会议费,并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遥感所和工程热物理所未执行政府采购购买服务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对地理所和电工所基建项目招投标程序不规范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招投标管理的相关规定;对遥感所基建项目投资超概算的问题,要求上报调整投资概算;对软件所和遥感所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的问题,要求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工程热物理所未经批准用科研成果作价入股的问题,要求按规定补办审批手续,今后严格执行对外投资审批规定;对软件所未经审批出租房屋的问题,要求加强房屋资产管理,完善报批手续并及时收取房屋出租收入;对工程热物理所未将购置软件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问题,要求调整决算(草案);对电工所建设用地未办理用地手续的问题,要求尽快办理土地变更登记,完善审批手续;对地理所完工基建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的问题,要求尽快办理工程竣工决算;对工程热物理所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对财政资金在往来科目挂账的问题,要求限期清理往来款项;对超标准支出会议费、超预算支出出国费、向所属单位转嫁出国费和计划外组织出国等问题,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出国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中科院应加强预算执行和零余额账户管理,规范科研课题支出,严格基本建设项目和固定资产管理,提高科研资金使用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中科院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部分已经进行整改。对工程热物理所零余额账户违规向基本户划拨资金的问题,该所已对支付的资金进行了清理,并办理了相关审批手续;对工程热物理所和遥感所扩大零余额账户资金开支范围的问题,两所已将资金归还原渠道并调整了相关会计账目;对遥感所扩大科研经费等开支范围列支的问题,该所已将在项目支出中列支在职职工工资的资金归还原渠道并调整了相关会计账目;对软件所虚列课题支出的问题,该所已将违规支出的资金上缴中科院,并调整了相关会计账目;对遥感所购买卫星数据未经政府采购的问题,该所已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对软件所违规列支会议费的问题,该所已追回部分资金并上缴中科院;对电工所基建项目投资超概算比例过大的问题,该所已办理了调整投资预算审批手续;对工程热物理所未将购置软件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问题,该所已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并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对地理所和电工所基建项目招投标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已制定了规范招投标程序相关制度,加强基建项目管理;对软件所、遥感所和地理所的课题结余资金在往来科目挂账的问题,已进行清理并调整了相关账目。

  附件:1.中科院2012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中科院2012年度重点审计单位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
  
  

工程院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3年1月至3月,审计署对中国工程院(以下简称工程院)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工程院本级和所属咨询服务中心,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工程院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工程院本级和1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工程院2012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29 996.75万元,工程院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24 698.65万元,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为5298.1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了工程院本级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29 996.75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100%。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9258.99万元,其中2012年3513.56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7047.74万元。上述问题对工程院2012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工程院本级2012年度预算执行基本符合预算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财务管理制度比较健全,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和相关财会制度的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10年至2012年,院本级未经批准,自行扩大4个项目开支范围,列支外地人员住宿费、考勤补贴、讲座制作费、职工电子设备购置等502.88万元,其中2012年241.18万元。
  2. 2010至2011年,院本级提高办公设备配备标准购置100台平板电脑及相关配件,支出合计73.34万元。
  3. 2010至2012年,院本级按照职工报酬总额14%的比例,从日常公用经费财政拨款结转资金中提取职工福利费163.84万元,其中2012年25.1万元。截至2012年底,上述职工福利费挂账未发生支出。
  4. 2012年,院本级在未编制相关政府采购预算的情况下,在“计算机网络运行和维护”项目中列支计算机通用软件购置费65.03万元。
  5. 2012年,院本级未对院综合办公楼物业服务进行公开招投标,而是将其分为安保和保洁2个项目,委托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最终由同一物业公司中标,合同金额共计202.96万元;2012年,院本级在非定点饭店召开会议4个。
  6. 2012年,院本级2个会议超定额标准支出会议费0.7万元。
  7. 2012年,院本级自行调剂项目支出列支因公出国(境)经费,超预算支出109.30万元;自行扩大因公出国(境)经费开支范围,涉及金额17.93万元。
  8. 所属咨询服务中心自2008年成立至2012年底,累计收入8123.01万元,累计支出5271.65万元,结余2851.36万元,均未按规定编制单位预决算,未纳入预决算管理。
  此外,工程院本级在编报年度预算时,一直未提出“院士科技咨询经费”项目细化分配方案,也未向财政部申请将预算资金细化到具体项目,其中2012年项目支出15 714.70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截至2012年底,院本级尚未建立院士科技咨询项目数据库,导致安排咨询项目时难以择优遴选确定项目。
  2. 截至2012年底,工程院2010年前立项未能按期结题的院士科技咨询项目课题共42项,涉及金额7047.74万元。
  此外,2012年,院本级在未编制会议计划的情况下召开三类会议15个;2个因公出国(境)团组未纳入年初计划。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扩大范围提高标准使用资金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预算支出管理;对违规提取福利费问题,要求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未公开招投标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管理;对收支未纳入预决算管理的问题,要求按规定编制预算、决算,将各项收支全部纳入预决算管理;对未建立院士科技咨询项目数据库的问题,要求加强项目管理,逐步建立项目数据库;对部分项目未能按期结题的问题,要求及时清理;对超标准列支会议费、扩大出国费开支范围,以及计划外召开会议和组织出国等问题,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出国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工程院应加强预算支出管理,严格执行规定的开支标准和开支范围,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工程院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工程院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正在积极整改。目前,对违规提取福利费的问题,工程院已经全部整改完毕;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

  附件:1.工程院2012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工程院2012年度重点审计单位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
  

 

发展研究中心2012年度预算执行
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发展研究中心)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发展研究中心本级和所属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以下简称资环所)、市场经济研究所等4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发展研究中心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发展研究中心本级和3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发展研究中心2012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10 278.53万元,发展研究中心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8043.85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2234.68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发展研究中心本级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10 278.53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100%。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2566.2万元,其中2012年1571.38万元。上述问题对发展研究中心2012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发展研究中心比较重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通过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推行公务卡结算等措施,进一步提升预算和财务管理水平。中心本级和此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2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2年,中心本级未经批准,自行在所属单位之间和不同项目之间调整项目内容和资金支出用途,涉及金额90万元
  2.2012年,中心本级人员经费超预算支出77.47万元。
  3.2011年至2012年,中心本级将应采用财政直接支付的人员工资等款项1815.97万元,采用授权支付,其中2012年841.82万元。
  4.截至2013年3月,中心本级于2011年购置的886套办公正版软件仍闲置未用,涉及财政资金20.67万元。
  5.2012年,中心本级在项目中超预算支出会议费72.99万元;中心本级及所属单位11个会议超标准列支会议费183.74万元;中心本级在与地方共同举办的1个会议中,扩大会议费开支范围9.27万元。
  6.2012年,中心本级未按规定实行定点采购296.09万元。其中:2个会议在非定点饭店召开支出84.72万元、使用非定点票务代理机构出具的未加盖因公出国人员机票销售专用章的机票报销出国费211.37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2年,所属资环所1个出国团组违反规定,使用由国内单位提供的国外公务签证邀请函,赴国外考察。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自行调剂预算和超预算支出的问题,要求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按照财政部批复执行;对国库集中支付中存在的问题,要求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对于软件闲置的问题,要求尽快开展部署工作;对于未按规定实行定点采购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按规定执行;对于邀请函不规范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审批,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对超预算、超标准列支会议费等问题,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发展研究中心应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探索符合发展研究中心特点的社会课题财务管理模式,并切实加强对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和监督指导,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发展研究中心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发展研究中心党组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对有关单位负责人进行了严肃处理,要求本级及所属各单位提出具体措施认真加以整改。中心财务部门对已报销票据开展排查复审,要求严格控制相关单位支出规模,并着手修订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附件:1.发展研究中心2012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发展研究中心2012年度重点审计单位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
  
  

国家行政学院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2月至2013年1月,审计署对国家行政学院(以下简称行政学院)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院本级和所属机关服务中心、考试测评中心和培训中心,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行政学院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学院本级和3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行政学院2012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32995.94万元,行政学院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32478.38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517.56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行政学院本级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32995.94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100%。审计查出2012年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7136.78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632.81万元。上述问题对行政学院2012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行政学院重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制定了相关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此次审计的行政学院本级和3个二级单位2012年预算收支基本符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2年,院本级为所属非预算单位申报预算868万元,并自行调剂使用。
  2.2012年,院本级体育馆装修改造工程等6个项目实际支出1073.22万元,决算(草案)计列2684万元,造成多计支出1610.78万元。
  3.2012年,院本级在专项经费中列支出国经费108.9万元,未编入出国费预算;在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列支院本级车辆运行费29.10万元。
  4.2012年,院本级物业运行专项3400万元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未按政府集中采购规定采购服务1120万元;1个会议在非定点饭店召开。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截至2012年底,院本级有779台计算机使用非正版办公软件。
  2.2012年,院本级未经批准收取学费366.7万元。
  3.2012年,院本级在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列支院本级公用经费403.65万元,以抵扣该中心应上缴收入。
  4.2012年,内设机构港澳公务员培训中心收支结余463.41万元未上交学院,而是留存在所属机关服务中心。
  5.2012年,院本级报废处置资产372.96万元,未向财政部备案。
  6.2012年,院本级向所属单位转嫁因公出国(境)支出26.09万元。
  此外,2012年,院本级3个因公出国(境)团组存在超过规定人数和天数的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未按规定申报预算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预算管理,如实申报和执行预算;对项目支出不实的问题,要求调整决算(草案);对在专项经费中列支出国经费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预算管理,统一编报出国费预算;对在机关服务中心列支车辆运行费的问题,要求今后纠正上述做法;对物业运行专项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预算的相关规定;对未按规定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对部分计算机未按规定使用正版办公软件的问题,要求按规定尽快更换使用正版办公软件;对未经批准收费的问题,要求积极与主管部门沟通,按规定规范收费行为;对在所属单位列支院本级公用经费,以及内设机构结余未上交学院的问题,要求纠正上述做法,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处置资产未备案的问题,要求报财政部备案,今后应规范执行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相关规定;对会议管理不够规范、向所属单位转嫁出国费等问题,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出国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行政学院应加强项目经费的预算编报、执行和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财经制度,提高预算编报、执行和决算的准确性。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行政学院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所属港澳公务员培训中心收支结余留存机关服务中心的问题已纠正,其他问题在整改中。

  附件:1.行政学院2012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行政学院2012年度重点审计单位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
  
  

中国地震局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
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3月至5月,审计署对中国地震局(以下简称地震局)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局本级和所属地壳运动监测工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地壳工程中心)、中国地震台网中心(以下简称台网中心)等7家单位以及陕西、甘肃、云南3省地震局,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地震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46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审计结果表明,地震局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预算收支基本符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2005年至2011年,局本级在实施“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审定及抗震设防要求确定”行政许可过程中,将评审专家劳务费等费用转由申请单位或申请单位委托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承担。
  2.2006年至2011年,所属地壳工程中心在公用经费中列支人员经费支出553.06万元;在项目支出中列支基本支出67.41万元。
  3.2009年至2011年,所属台网中心在6个专项中列支局本级图书出版费用108.38万元;在4个专项中列支基本支出2523.78万元。
  4.2009年至2011年,陕西省地震局在公用经费中列支人员经费支出915.6万元,在职工购房补贴款中列支人员工资、津补贴等费用457.48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由申请单位等承担行政许可费用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停止违规行为;对所属台网中心等扩大支出范围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有关规定,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地震局应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加强对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促进有关单位规范财务行为,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制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地震局目前正在整改。对由申请单位等承担行政许可费用的问题,将逐步改变以往工作方式,继续向财政部门申请评审工作经费,并通过国家有关部门申请地震安全性评价行政收费许可,保证资金使用合理、合规;对扩大支出范围的问题,所属台网中心等单位表示今后将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
  
  

中国气象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中国气象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中国气象局本级和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国家气象信息中心(以下简称信息中心)2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中国气象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中国气象局本级和52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中国气象局2012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1 221 106.66万元,中国气象局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974 939.33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246 167.33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中国气象局本级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88 077.12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7.21%。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7 065.74万元,其中2012年13 260.8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2961.11万元。上述问题对中国气象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中国气象局本级和此次审计的所属单位预算收支基本符合预算法和其他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1年至2012年,局本级为非所属预算单位黑龙江农垦总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气象局分别安排“气象业务建设”等基建项目预算1550万元、1750万元,其中2012年安排750万元、850万元。
  2.2011年至2012年,局本级在“基层气象台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安排14个省市气象局及所属单位相关补助2510万元,其中2012年1587万元。
  3.2008年至2012年,局本级将以“培训中心3号楼地下车库建设”等名义申领的财政资金2196.7万元(2012年1447万元)用于按规定应使用自筹资金建设的“职工宿舍地下车库”项目。至2012年底,项目已竣工。
  4.2011年至2012年,局本级在无相关预算的情况下,利用所属单位上缴款,自行拨付4家所属单位试点建设款、开办费等共计390万元,其中2012年拨付240万元。
  5.局本级及所属信息中心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其中:
  (1)2011年至2012年,局本级未公开招标,直接与保安公司签订保安服务协议,合同金额636.24万元,其中2012年354万元。
  (2)2012年,所属信息中心未按规定公开招标,而是采取定点采购、协议供货等方式购买办公设备及相关服务4604.98万元;
  (3)2012年,所属信息中心对1个维护服务项目进行了委托招标,其参股公司参与了投标并最终中标,涉及金额795.6万元。
  (4)2012年,局本级有10个会议在非定点饭店召开。
  6.2012年,局本级及所属信息中心以虚假单据报销会议费32.51万元,实际用于日常餐费、住宿费等支出。截至2013年3月已支出16.54万元。
  7.2012年,所属信息中心未按规定对部分采购款项等采用财政直接支付,而是采取财政授权支付,涉及金额2572.49万元。
  8.2012年,局本级14个会议超标准列支会议费27.22万元。
  此外,局本级直到2012年12月初,才将项目预算4429万元细化到具体实施单位的分配方案上报财政部,导致该项目当年预算执行率仅8.58%。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2年,局本级在当年“事业支出”科目中提前列支2013年办公经费72.79万元。
  2.2010年至2012年,局本级及所属气象干部培训学院未经批准,自行将3处房产交由下属北京气象宾馆、中国气象局招待所等单位经营使用,累计收取经营收益2220.87万元,其中2012年收取866万元。
  3.2012年,所属信息中心在项目尚未初验和合同服务期未满的情况下,提前支付合同款项656.18万元。
  4.2012年,局本级向下属单位转嫁因公出国(境)支出11.27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为非所属预算单位安排基本建设经费、扩大开支范围使用财政资金和无预算拨款等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编报预算和使用财政资金;对自筹基建项目申报并获得国家财政资金的问题,要求追回资金,调整相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的问题,要求今后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对虚列会议支出套取财政资金的问题,要求追回资金,调整相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未按规定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方式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定;对未经批准对外经营房产的问题,要求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对未按进度付款和预付2013年办公经费的问题,要求调整相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向所属单位转嫁出国费等问题,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切实加出国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中国气象局应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细化项目预算,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并加大对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力度,规范财务报销行为,提高会计核算水平。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中国气象局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中国气象局积极采取措施,认真研究和进行整改。对自筹基建项目申报并获得国家财政资金问题,已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对虚列会议支出套取财政资金问题,已将余款全部退回,并退缴了不符合规定的支出,同时对2012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进行了调整;对未按进度付款和预付2013年办公经费问题,相关单位已调整了2012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

  附件:1.中国气象局2012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中国气象局2012年度重点审计单位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2年,国家档案局编制并经财政部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为7796.67万元,实际完成政府采购9565.00万元,少编报预算1768.33万元。
  2.2012年,局本级扩大项目支出范围,在“档案保护、抢修、缩微、复制等专项业务费”5个项目中列支其他费用238.91万元。
  3.2012年,局本级未按合同约定和项目进度,提前支付设备款109.12万元。
  4.截至2012年底,所属一史馆迁建工程财政资金2.14亿元使用效益未充分发挥,项目目标未实现。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局本级和所属一史馆有18台工作电脑未及时安装或使用正版软件。
  2.2010年和2011年,局本级未按规定履行报批和备案程序,自行处置固定资产,涉及资产净值55.14万元、原值311.44万元。
  3.2012年,局本级和所属中国档案报社、档案杂志社国有资产出租、处置收益共计99.73万元未按规定上缴中央财政。
  4.截至2012年底,局本级和所属一史馆未及时清理往来款,涉及金额1335.86万元。
  5.截至2012年底,所属档案科学研究所未将计算机软件资产登记入账,涉及金额2223.29万元,也未申报著作权。
  6.截至2012年底,所属一史馆有10.02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未按规定上缴国库。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少编报政府采购预算的问题,要求及时办理政府采购预算调整手续;对自行改变项目支出内容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预算,未经批准不得自行改变项目支出内容;对未按合同条款规定提前付款的问题,要求严格按照项目进度和合同条款付款;对一史馆迁建工程财政资金未充分发挥使用效益的问题,要求抓紧推动迁建工程的建设;对未及时安装或使用正版软件的问题,要求尽快全面安装和使用正版软件;对未按规定程序处置国有资产的问题,要求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严格按有关程序办理资产处置事项;对国有资产出租收益、行政事业性收费未按规定及时上缴的问题,要求尽快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上缴国库;对未及时清理往来款的问题,要求尽快清理往来款项;对未将计算机软件资产登记入账并申报著作权的问题,要求及时登记入账,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尽快申报著作权。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国家档案局应改进预算编报和管理工作,强化项目绩效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国家档案局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国家档案局制定了整改方案,正在制定修订资产处置等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等工作。

  附件:1.国家档案局2012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国家档案局2012年度重点审计单位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

 

供销总社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0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供销总社)201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社本级和所属北京商业机械研究所(以下简称商机所)、北京商业管理干部学院(以下简称商干院)和天津再生资源研究所(以下简称天津所)3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供销总社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社本级和16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供销总社2012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83 898.52万元,供销总社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82 850.27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048.25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供销总社本级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79 669.52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94.96%。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57 834.08万元,其中2012年4561.18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8 371.47万元。上述问题对供销总社2012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供销总社认真组织预算编报和执行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建立健全了有关制度,积极配合联网审计工作,反馈联网审计疑点询问并及时纠正审计发现的问题。社本级和此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2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1至2012年,社本级动用所属企业上缴利润3271.41万元(其中2012年1921.26万元),用于招待费、车辆购置等支出,收支均未纳入预决算管理。
  2.2012年,社本级会议费项目超预算支出33.76万元。
  3.2011年和2012年,社本级及所属商干院总额1851.7万元的采购项目未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而是直接与有关公司签订委托合同或采购合同,其中2012年采购支出73.70万元;2012年,社本级有12个会议在非定点饭店召开。
  4.2012年,所属天津所、商干院使用经营收入弥补基本支出345.59万元,未纳入预算管理。
  5. 截至2012年底,所属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未将中央财政储备贷款利息补助51 264.47万元拨付下属公司,全部作为集团收入核算,其中2012年2083.95万元;2011年,拨付联储企业的新增中央救灾储备农药利息补助有964.23万元超出了规定的时限。
  6.2012年,社本级8个会议超标准列支会议费33.76万元。
  7.2012年,社本级无预算列支因公出国(境)经费67.76万元;5个因公出国(境)团组超标准列支费用1.40万元。
  此外,社本级未按规定建立项目库。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1年至2012年,社本级软件开发及软件升级费用支出共计103.13万元,未增记固定资产价值,其中2012年60万元。
  2. 2009年至2011年,所属科技推广中心违规以其下属公司名义开设账户买卖股票,累计投入资金810万元,获利45万元。
  3. 2004年10月,所属天津所未经批准将投资2472.61万元建设的办公用房整体出租,截至2012年底收到租金2048.63万元,其中2012年265万元。
  4. 2011年至2012年,所属商干院未经批准将其部分房屋出租并取得收入799.06万元,其中2012年617.95万元。
  5. 2011年7月,所属科技推广中心未经批准,对外出借500万元,已于当年底收回借款本息;2012年,以下属公司名义对外出借450万元,截至当年底已收回本金但未收取利息。
  6.2012年,所属商干院将收到的地方财政拨付的可持续发展专项资金52.8万元及相关支出,均在“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未记入相应收支科目。
  7.2007年至2012年9月,供销总社管理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棉花交易市场未经报批,累计向国家储备棉竞卖(买)成交的对方收取交易手续费13 603.27万元,其中2012年7654.93万元。
  8.2012年,社本级接受其他单位资助因公出国(境)费用4.58万元。
  此外,2012年,社本级计划外召开三类会议11个;4个因公出国(境)团组未纳入年初计划;有9个因公出国(境)团组存在擅自延长境外停留时间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动用所属企业上缴利润未纳入预决算管理的问题,要求纳入预决算管理并调整决算(草案);对项目支出超预算的问题,要求强化预算管理,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开展工作;对项目支出未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对所属天津所和商干院使用经营收入弥补基本支出的问题,要求加强预算编制工作,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对所属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截留或未按时限拨付重要商品储备利息补贴资金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按协议及时拨付资金;对少记固定资产的问题,要求补记固定资产;对所属天津所、商干院和科技推广中心违规对外投资、出租国有资产的问题,要求履行有关报批手续,纠正擅自出租国有资产的行为;对所属科技推广中心未经批准买卖股票和对外出借资金的问题,要求撤销股票账户,收回借款利息,今后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所属商干院在往来科目核算收支的问题,要求结转相关收支科目,并调整相关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棉花交易市场未经批准擅自收取国家储备棉交易手续费的问题,要求停止收费行为,如确需收费应报经发展改革委批准;对超标准列支会议费、出国费,以及计划外召开会议和组织出国等问题,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出国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供销总社应强化项目预算管理,严格项目审核,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督促所属单位按照规定使用、处置国有资产,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程序。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供销总社积极采取措施整改,本级少计固定资产问题已经整改完毕,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

  附件:1.供销总社2012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供销总社2012年度重点审计单位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

 

中央统战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中共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部(以下简称中央统战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中央统战部本级和所属干部培训中心等7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中央统战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中央统战部本级和5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审计结果表明,中央统战部重视预算管理,能够遵守预算法及其他财经法规,逐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先后制订了多项管理制度,财政资金使用上未发现存在重大损失浪费问题。该部各预算单位能够按照批复的预算组织实施,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资产管理比较规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截至2012年底,所属干部培训中心以前年度培训费结余30.86万元仍在往来科目挂账,未及时清理。
  (二)2012年,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和中国统一战线杂志社有2台电脑安装使用了非正版软件。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培训费结余在往来科目核算的问题,要求调整相关会计账目;对个别计算机安装使用非正版软件的问题,要求安装使用正版软件。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中央统战部应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账务处理水平。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中央统战部在审计前认真开展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中央统战部已认真进行了整改。
  


  

中央外宣办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0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中共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以下简称中央外宣办)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中央外宣办本级和所属互联网新闻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网研中心)、机关服务中心2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中央外宣办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办本级和3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审计结果表明,中央外宣办不断完善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财务管理信息化水平,建立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有效地保证了各项外宣工作任务的完成。在组织2012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中央外宣办本级和所属网研中心等预算单位能够遵守预算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财务处理基本符合相关法律和财务制度的规定,能够积极采取措施落实以前年度审计决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2012年,办本级未经批准动用以前年度项目结余资金10万元。
  2.2012年,所属服务中心列支办本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62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未经批准动用项目结余资金的问题,要求加强项目结余资金管理,按规定报批并合理统筹安排使用;对在所属单位列支费用的问题,要求加强费用报销管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中央外宣办应强化预算约束,严格预算支出范围,规范有效地使用各项财政资金。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中央外宣办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此次审计发现的费用列支不合规等问题,已经整改。

 

光明日报社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光明日报社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光明日报社本级和所属印刷厂等4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光明日报社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即报社本级预算。财政部批复光明日报社2012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17 824万元,其决算(草案)反映当年预算执行数为17 824万元,两者无差异(详见附件1)。
  本次审计光明日报社2012年度预算支出共计17 824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100%。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2448.79万元,全部为当年问题;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9 806.44万元。上述问题对光明日报社2012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光明日报社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加强预算和财务管理,完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2012年度预算执行基本符合国家预算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2年度,社本级未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购买货物,涉及金额2448.79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1年和2012年,社本级驻地记者站违规参与报纸发行业务,收入共计14 826.95万元,其中2012年7950.97万元。
  2.2011年和2012年,社本级部分采编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规参与经营业务,收入共计1677.82万元,其中2012年1390.74万元。
  3.社本级32个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驻地记者站在未报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情况下设立32个银行账户,截至2012年底,账户余额共计777.82万元。
  4.2012年度,社本级向广告公司超标准支付广告代理费256.57万元。
  5.社本级2011年选购的办公软件许可安装数量为450套,截至2012年6月共安装552套,超出所购软件许可数量102套。
  6.社本级应收款项1386.18万元长期挂账。包括:应收光明日报社印刷厂机器折旧费共计905.84万元;应收光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380万元;应收南京邮政报刊发行局报款32.7万元;应收光明日报社北戴河记者站3.5万元;以及刊登多家单位23例广告费收入64.14万元。
  7.2011年和2012年,所属北京光明天下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光明网传播有限公司根据广告协议,在《光明日报》部分刊面上为协议单位进行宣传报道,收取费用358.88万元。
  8.2012年,所属北京光明华脉传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采取按比例计提方式提取文化扶贫工作经费416.15万元,当年列支154.65万元,年底尚有261.5万元未支出,造成虚列成本。
  9.截至2012年底,所属印刷厂405.37吨新闻纸未纳入财务账核算,形成账外资产,涉及金额208.76万元。
  10.2010年8月至2012年12月,所属印刷厂将收取的印刷费51.96万元以现金形式存入员工个人银行卡,其中,2012年度存入28.7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未按规定编报政府采购预算的问题,要求今后应严格按规定编报政府采购预算;对驻地记者站违规参与报纸发行业务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制定有效措施,杜绝此类问题发生;对部分采编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规参与经营业务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对驻地记者站银行账户未报经财政部审批的问题,要求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清理,对确实需要保留的账户补办相关报批手续;对超标准支付广告代理费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支付代理费;对使用未经授权软件的问题,要求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取得使用正版办公软件许可授权;对应收款项长期挂账的问题,要求尽快清理,按规定程序处理;对违规进行有偿新闻宣传并收取费用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按规定执行;对虚列成本的问题,要求调整相关会计账目,据实列支发行费用;对新闻纸未纳入财务账核算的问题,要求将新闻纸登记入账;对公款在个人银行卡存放的问题,要求纳入单位资金账户,今后将各种收入纳入本单位财务账统一核算,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光明日报社应进一步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项目单独核算;加强对新闻采编部门的管理,杜绝采编部门参与经营活动;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加大对所属单位的管理和监督检查的力度,促进所属单位严格遵守财经法规。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光明日报社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针对审计查出的部分问题,光明日报社积极进行了整改。所属印刷厂已陆续将存放在个人银行卡上的公款51.96万元全部上缴至单位账户。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
     
  附件:1.光明日报社2012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光明日报社2012年度重点审计单位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
  
  

共青团中央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以下简称共青团中央)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共青团中央本级及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共青团中央网络影视中心(以下简称网络影视中心)等9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共青团中央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财政部批复共青团中央2012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69226.27万元,共青团中央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46478.90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22747.37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共青团中央本级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46478.90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100%。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6184.97万元,其中2012年15119.42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38465.68万元。上述问题对共青团中央2012年度预算执行结果无影响。
  审计结果表明,共青团中央重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积极规范和监督预算执行,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和相关规程,进一步加强了内部控制。此次审计的共青团中央本级及所属单位预算收支基本符合预算法和其他财经法规的规定,财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和财务制度的规定,决算(草案)基本能够真实、完整地反映当年预算执行的情况。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存在的主要问题。
  1.重复编报项目预算111万元。主要是为弥补项目资金缺口,共青团中央在已单独编报“中国和印度百名青年互访”和“中国和巴基斯坦百名青年互访”两个项目2012年预算的同时,又在其他项目中编报上述两个项目预算差额部分。
  2.扩大专项资金开支范围或未经批准调剂使用资金1262.05万元。其中:
  (1)2012年,共青团中央在“青少年教育事业专项会议、活动和业务经费”等4项专项资金中,列支与预算项目不符的支出414.99万元;
  (2)2011年至2012年,所属网络影视中心挪用“未成年人专属网站建设”等3项专项资金,用于发放工资补贴及支付房租等764.6万元,其中2012年669.05万元;
  (3)2012年,所属中国少年儿童新闻出版总社在财政部2011年批复的“数字出版平台”专项资金中,列支与项目内容不符的支出82.46万元。
  3.2012年,共青团中央未按预算和用款计划,将“未成年人专属网站建设”项目资金1700万元提前拨付项目执行单位。
  4.2011年至2012年,共青团中央未经财政部批准,动用结余资金1699万元,其中:2011年为大学生村官订阅《中国青年报》使用700万元,2012年拨付中西部地区和部分东部地区县团委工作经费999万元。
  5.2012年,共青团中央违反零余额账户不得向实有资金账户划拨资金的相关规定,从零余额账户向所属机关服务中心、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实有资金账户拨款1200万元,再由两家所属单位将1200万元转入共青团中央实有资金账户用于调整实有资金账户垫付的加强团基层组织建设等工作的资金。
  6.共青团中央201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列示的“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和“未成年人专属网站建设”支出中,有3909.03万元拨付项目承办单位后实际未支出,造成决算多计支出。
  7.政府采购管理不严格,涉及金额6303.89万元。具体是:
  (1)少编报2012年度政府采购预算3053.74万元,包括:采购会议服务预算558.46万元,“未成年人专属网站建设”项目相关采购预算2495.28万元。
  (2)2011年和2012年,共青团中央在制作青少年民族团结教育动画片、承办出国前集训、来访团组境内接待等过程中,未按规定执行公开招标等政府采购程序,支付费用2800.75万元,其中2012年支付2760.75万元。
  (3)2011年和2012年,所属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网络影视中心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官方网站与信息系统的开发维护和管理、“红领巾集结号”项目软件系统和建设“未成年专属网”一期网站建设等工作中,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程序,涉及金额449.4万元,其中2012年采购金额219.4万元。
  (4)截至2012年底,共青团中央未按规定建立部门项目库。
  (二)其他财政收支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2年,所属网络影视中心未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将参股公司股权转让,实现收入24408.06万元。
  2.截至2012年底,共青团中央将“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基金”等社会捐赠收入1064.4万元在“暂存款”科目核算,未列作部门收入。
  3.所属单位网络影视中心未按规定对2004年至2008年接受其他单位以赠送股权形式形成的对外投资11739.95万元进行清理,也未纳入法定账簿核算。
  4.2012年,所属网络影视中心占用下属公司北京中青博亚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车辆3部(总价值129.27万元),供现任及退休的相关领导使用;城市青年工作部使用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会员无偿提供使用的汽车1辆。
  5.截至2012年底,共青团中央向所属3家单位借出的1124万元在暂付款挂账超过3年,仍未清理。
  6.自2011年11月未成年人网站开通运行以来,所属网络影视中心在未按规定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情况下,一直从事播放、传输、下载视听节目服务等活动。
  此外,共青团中央虽然已经出台《关于团属经营性单位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暂行规定》等办法,但网络影视中心作为团属经营性单位仍存在未按规定报经共青团中央批准,自行处置房产、车位和车辆以及对外投资的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重复编报项目预算的问题,要求加强预算编制工作;对扩大财政专项资金开支范围和未经批准调剂使用资金的问题,要求将资金归还原渠道,调整相关会计账目,同时相应调整部门决算(草案);对未按预算和用款计划拨付财政资金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按照规定拨付财政资金;对未经批准使用结余资金的问题,要求补办报批程序,今后严格按规定履行报批程序;对违规使用零余额账户拨款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按规定拨款;对多计支出的问题,要求调整部门决算(草案);对政府采购管理不严格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工作;对违规处置国有资产的问题,要求补报相关手续;对未按规定会计科目核算社会捐赠收入的问题,要求调整有关会计科目;对未在法定账簿核算捐赠收入的问题,要求全面清理投资资产,据实入账,按规定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对违反规定占用下属单位和接受企业捐赠车辆的问题,要求退还车辆;对暂付款长期挂账的问题,要求按规定及时清理暂付款项;对无资质开展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的问题,要求补办手续。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共青团中央应进一步强化预决算编报工作,完整准确地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按照预算开支范围和标准使用资金,规范结余资金使用和零余额账户拨款行为;加强部门政府采购管理,规范捐赠收入管理,并加大对所属单位的管理和监督力度,促进其提高依法理财的意识和水平,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共青团中央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共青团中央及所属单位高度重视,积极进行整改。共青团中央已将多计支出3909.03万元调整了部门决算(草案);将未按规定核算收支1064.4万元已按规定调整了有关会计账目;将出借中国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的500万元收回。网络影视中心已经将挪用的764.6万元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共青团中央及所属中国少年儿童新闻出版总社已将扩大财政专项资金开支范围的资金归还原渠道,并调整了相关会计账目。网络影视中心及城市青年工作部已退还占用的车辆。

  附件:1.共青团中央2012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共青团中央2012年度重点审计单位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
  
  

中国文联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
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以下简称中国文联)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中国文联本级和所属中国美术家协会(以下简称中国美协)、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以下简称中国民协)、中国音乐家协会(以下简称中国音协)、中国剧作家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剧协)、中国曲艺家协会(以下简称中国曲协)、中国舞蹈家协会(以下简称中国舞协)、中国杂技家协会(以下简称中国杂协)、中国电影家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影协)、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以下简称中国视协)等15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中国文联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中国文联本级和16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中国文联2012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40 325.05万元,中国文联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37 883.29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2441.76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见附件1。
  本次审计中国文联本级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40 325.05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100%。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4582.53万元,其中2012年6202.29万元;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758.83万元。上述问题对中国文联2012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中国文联高度重视财务和预算管理工作,逐步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2012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2年,4家所属单位扩大范围支出专项资金556.48万元,主要用于物业费、会议费及发放津补贴等。其中:机关服务中心287.55万元、中国艺术报社181.85万元、文艺研修院20万元、中国民协67.08万元。
  2.2012年,2家所属单位未经批准在不同科目(项目)间调剂使用预算资金25.57万元。其中:所属中国美协公用经费挤占人员经费9.29万元,中国音协人员经费挤占公用经费16.28万元。
  3.2012年,所属中国民协在当年项目资金中,提前支付江西省民间文艺家协会等单位2013年度活动费85万元。
  4.2012年,2家所属单位未将收入96.4万元纳入账内核算。其中:中国书法家协会未将收取的书法考级教材款、证书款56.4万元纳入账内核算;中国剧协将项目经费40万元存放下级单位使用,未按规定纳入本单位账内核算。
  5.政府采购不合规,涉及金额3654.17万元。具体是:
  (1)2012年,所属中国美协印刷服务类政府采购支出55.21万元,未编报相关政府采购预算。
  (2) 2012年,所属中国艺术报社“中华文艺资源数据库工程”项目政府采购支出2077.85万元,超过财政部批复政府采购预算1477.85万元。
  (3)2011至2012年,中国文联本级及所属中国曲协未按规定公开招标,直接委托4家企业提供创作编导服务,支出财政资金1030万元,其中2012年850万元。
  (4)2011至2012年,中国文联本级及所属中国舞协等3家单位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程序,自行采购8家企业晚会舞美制作等服务,共支出财政资金756.57万元,其中2012年491.57万元。
  (5)2011至2012年,所属中国曲协等6家单位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程序,自行委托12家单位印制文件资料,共支付财政资金334.54万元,其中2012年243.66万元。
  6.2010年至2012年,中国文联本级及所属中国摄影家协会、中国杂协和中国音协等3家单位未经批准,将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划拨到实有资金账户10 164.91万元,其中2012年2320.55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2年,所属文艺研修院将异地安置经营损失等补偿款1200万元计入往来款,当年支出318.38万元,年末结余881.62万元。
  2.2012年,中国视协在向团体及个人会员收取会费外,下设专业委员会(非在编常设机构、无在编正式职工)又以会费的名义并自定收费标准,向相关电视台、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等非会员单位收取费用204.24万元。
  3.2011至2012年,所属中国舞协等2家单位使用北京冲击视界服饰有限公司等企业开具的不合规发票入账,金额合计95.65万元,其中2012年27.31万元。
  4.未及时上缴和未足额代扣个人所得税233.94万元。
  (1)截至2013年1月底,中国文联本级代扣演员等人员2012年及以前年度的个人所得税192.04万元,未及时上缴。
  (2)2011年至2012年,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少扣少缴个人所得税41.9万元,其中2012年18.53万元。
  5.2012年,所属中国视协以社会团体会费收据,收取有关单位“活动承办费”等非会费收入500万元,少缴营业税25万元。
  6.2013年3月,抽查中国文联办公厅等部门39台计算机安装使用正版软件情况,其中17台使用非正版软件。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扩大范围支出专项资金的问题,要求将资金归还原渠道,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今后严格执行项目支出;对未按预算年度支出财政资金和未经批准在不同科目(项目)间调剂使用预算资金的问题,要求按照规定程序履行预算调整报批手续;对未将本单位收入纳入账内核算的问题,要求将有关收入纳入本单位账内核算;对超预算采购和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的问题,要求今后完整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严格按预算和程序实施采购;对未经财政部门批准,将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划拨到实有资金账户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的相关规定;对在往来科目核算收入未及时清理的问题,要求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违规收费的问题,要求立即停止乱收费,并对收入进行清理;对使用不合规发票报销的问题,要求索取合法票据入账,今后加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发生;对未及时上缴和未足额代扣个人所得税,以及少缴营业税等问题,要求及时上缴、补缴税款;对部分计算机使用非正版软件的问题,要求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正版软件。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中国文联应加强项目支出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强化对主要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加强对文艺家协会收费的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中国文联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中国文联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所属中国艺术报社已将部分财政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并进行了调账处理。所属中国舞协等2家单位针对不合规发票问题,已与原服务商协调取得合法发票入账。
    
  附件:1.中国文联2012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中国文联2012年度重点审计单位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

详见审计署网站

http://www.audit.gov.cn/n1992130/n1992150/n1992500/3296930.html

http://www.audit.gov.cn/n1992130/n1992150/n1992500/3296946.html

http://www.audit.gov.cn/n1992130/n1992150/n1992500/3296959.html

附件: